第四百八十七章民国小少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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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认真的观摩了一会儿,然后吃进嘴里,感觉味道怪怪的。

     不过也不是不能接受,他风卷残云的吃完了饭盒里的饭,比他旁边的男生都快。

     那人也是用力的扒饭,他甚至比白夙更先坐在那里,等白夙放下碗,他直接惊讶了。

     当然他没注意到白夙的饭比他少,虽然是正在长身体的男孩,但白夙平素吃得精细,且菜有油水,他就不必像穷人家的孩子一样,一顿吃一大碗。

     整个食堂里闹哄哄的,筷子和碗撞得哐哐响,几乎没人说话,都是在努力的扒饭。

     因为先吃完的可以加饭,慢了就没了。

     这里的男孩子除了吃一大碗饭,还得再吃两个馒头。

    这都不一定够,中午吃了,下午上一节课就饿得肚子咕噜咕噜叫了。

     白岚吃相太斯文,又是女生,坐在食堂里显得很是格格不入。

     她旁边的男学生加饭回来,看见她,想到适才自己那狼吞虎咽,秋风扫落叶的吃相,都忍不住脸红。

     白岚本来就只打了一小半碗饭,因为想得到学堂食堂的菜有多不好吃。

    果然和她想象的没有出入。

     不过白岚还是淡定的吃完了,最后拿出手绢擦了擦嘴。

    白夙眼巴巴的看着她,白岚没好气的将手绢扔给他,白夙贱兮兮的一笑,放在鼻子底下闻。

     一脸陶醉。

     这个样子轻浮又可恶,还有点恶心。

     别看他人模人样的,他身旁的三个男生,已经将他当做那种地痞流氓了。

     白岚拿着碗去后院给帮厨洗,白夙也猛地拿起碗跟了出去。

     动作太大,手绢从他手中掉落,轻飘飘的落到地上,然后被人踩了一脚。

     坐在白夙旁边的那个男生猛地弯腰捡起,藏在怀中,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众人都吃完饭,午休去了的时候,那个男同学才掏出那条手绢,去水池洗干净了。

     他打算下次有机会,再还给她。

     手绢轻薄,是上好的料子。

    五月的天气已经有些微热了,手绢放在木栏杆上,晾晒小半个钟,就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