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计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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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详细介绍储蓄的概念、种类、特点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等,让大家对储蓄有一个全面而清晰的认识。

     (一)计算利息包含三个要素:本金、存期及利率。

    其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x存期x利率 (二)储蓄计息一般规定 1、各种储蓄存款以元为计息单位,元以下的角分不计利息。

     2、计算利息应计到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计至分位。

    分段计息时先加总,乘本金后将厘位四舍五入。

     3、存款期限的计算,活期储蓄和定期整存整取储蓄计息时,其实际存期可折合成天数计算,存款天数的计算,用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从存款当天起息,算至取款前一天止,定期储蓄的到期日,一律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所缺日期,则应以到期月份最后一天为到期日,即31日到期30日支取可视同到期,不论大月、小月、平月和闰月每月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计算。

     4、现行利率均为年利率,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计算方便,可以将年利率加以折算,其方法是:年利率÷12=月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 第二部分是储蓄利息的计算方法的讲解。

     这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储蓄管理条例》实施前存入,二是《储蓄管理条例》实施后存入。

     (一)对于《条例》实施前存入的定期人民币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实行就高不就低分段计息的办法。

     (二)对于《条例》实施后存入的定期人民币储蓄存款。

     1、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利率调高或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2、全部提前支取和部分提前支取,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逾期支取其逾期部分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三)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3]85号“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并实行储蓄存款保值的通知”中规定,实行对93年3月1日至93年7月11日利率调整之前存入银行的一年期以上的个人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日期内,从存单开户日至7月11日利率调整日一律按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年利率3.15%计息,利率调整日至原存款到期日按7月11日调整后的原存单期限档次利率计息。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第三部分是储蓄计息技巧的讲解。

     1、百元基数法:即百元本金利息基数利息=本金×期限×利率 百元本金利息=天数×日利率×100 事实上《条例》实施后,由于不分段计息,计算就简单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