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立威东宫,润物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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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灵风波”看似以皇帝的让步和太子的“小胜”告终,但朝堂这潭深水,表面的平静下往往暗流涌动。

    不少观望者,尤其是那些与几位年长皇子母家关系密切,或自身倾向于更严苛法家治术的官员,内心对太子此举不以为然,甚至暗忖太子地位是否真如看上去那般稳固。

     然而,朱标并未因父皇的默许而志得意满,也并未立刻大刀阔斧地推行自己的理念。

    他深知,改变非一日之功,尤其是在他那位强势父皇的注视下。

    他选择了一种更为潜移默化,却同样坚定有力的方式,开始树立东宫独特的权威。

     恢复朝议后,朱标一如既往地恭谨,倾听多过发言。

    但当他开口时,所言必切中要害,且角度往往与朱元璋的严刑峻法有所不同。

     一日,议及一桩地方官吏贪墨案。

    按《大明律》及朱元璋一贯的作风,主犯凌迟,家眷流放,籍没家产是跑不了的。

    刑部官员依例呈上严惩方案,朱元璋面无表情,已是默认。

     就在众臣以为此事就此定论时,朱标出列了。

     “父皇,儿臣有奏。

    ” 朱元璋目光扫来:“讲。

    ” “此獠贪墨河工款项,致使堤坝失修,去岁水患,百姓流离,确属罪大恶极,按律当诛。

    ”朱标先肯定了案件的严重性,随即话锋一转,“然,儿臣查阅卷宗,发现其家眷中,老母年逾七十,常年卧病;幼子尚在襁褓,懵懂无知。

    其妻亦非知情同谋。

    ” 他抬起头,声音清晰而沉稳:“《大明律》亦云,‘罪不及妻孥’。

    若将其全家依重罪论处,虽可逞一时之快,震慑宵小,但恐失之过苛,有伤陛下仁德之名,亦非教化之道。

    儿臣愚见,主犯依律严惩,以儆效尤。

    其不知情之家眷,或可酌情宽宥,发还原籍,令其自谋生路,以示天恩浩荡,法外尚存仁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