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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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荔开始在搜索殷勤输他的名字。

     沈金言? 还是沈金延? 她万没想到是今天的今,晚上缩在被窝里试了好多次,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才跳出正确信息。

     原来他在3岁的时候就因“神童”名号而见诸报端。

     别的小孩还在沙地堆城堡的时候,他已经能识三千汉字,背唐诗宋词,小学课程仅用两年半时间就读完,参加高考那年刚满9岁,以610分的成绩被知名医科大学录取,本硕博连读,17岁拿下博士学位,现在明北医院心内科实习。

     白荔看着沈今延金光闪闪的人生履历,咋舌不已。

     她的17岁还在因为一篇八百字的作文抓心捞肝如坐针毡的时候,他的17岁已经博士毕业了? 天杀的,她有种到世界当普通npc的感觉。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白荔对沈今延展开疯狂地追求,她开始频繁地往明北医院跑,不进去,就在门口等沈今延出来。

     第一次。

     她给他送奶茶,沈今延没接:“我不认识你。

    ” 白荔冲他笑得很甜:“那你现在就认识啦,我叫白荔,荔枝的荔。

    ” 沈今延的俊脸上没有表情,“不要再做这种事情。

    ” 他看一眼她身上十九中的校服,欲言又止,最后却什么都没有说,径直离开。

     结果第二天深夜等沈今延从医院出来的时候,他发现白荔又在医院门口等着。

     这次她拿的不是奶茶,而是一个饭盒。

     见他出来,白荔献宝似的捧着饭盒跑过来,娇俏的声音特别有活力:“沈今延!你饿吗……我有给你做——” “这位同学。

    ”他打断她。

     “我叫白荔。

    ”她眼巴巴地盯着他,“三岁就会背诗的你不会还记不住我的名字吧?” 沈今延当然记得,只是单纯不想喊:“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

    ” 那时候,白荔天真无畏到勇敢的程度,她眨眨眼煞有介事地说:“只要当事人觉得值得,就不算浪费。

    ” “……” “追喜欢的人怎么就浪费了呢?” 她竟然还敢反问沈今延。

     沈今延用一种无药可救的眼神看她一眼,在想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的胆子大,也不怕遇到坏人。

    拒绝人这种事,沈今延再擅长不过,他摇了摇头,再次径直离开。

     白荔从来没有追过人,哪怕屡次被拒也没有放弃。

    在他生日那天,纯手工做了一块牌子,带着蛋糕再次等在明北医院外。

     她还是要点脸的,把有字的那面藏在身前,一直等到沈今延出来才把牌子亮出来。

     沈今延看她手里的牌子—— 【祝喜欢的人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