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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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放松了些,谭幼瑾趁机把手从于戡手里收了回去,手心还残留着他手上的余温,倒不觉得冷。

     两人像达成了共识似的,步子又放慢了些。

    伞换于戡举着,伞下有一个半人,一个谭幼瑾,半个于戡。

     于戡看着谭幼瑾的侧脸,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谭幼瑾照片,照片上的她头发比现在长很多,大概是烫过,眉眼比现在要凌厉,一看就对整个世界充满着无穷的偏见,和现在很不一样。

    照片上的她大概二十岁还是不到,总之很年轻。

    他那时候倒不觉得照片上的她很好看,但是一眼就记住了。

    他看到照片的时候已经到了电影学院,因为这照片记忆太深刻,以至于平时在学校里看见活生生的谭幼瑾,竟觉得是两个人。

     他第一次看到谭幼瑾的影评,还是在高三,那时候他并不知道那些东西是谭幼瑾写的。

    读大学之前,他没有看影评的习惯,在他看来,看电影是吃饭,看完电影再看别人影评,就是吃完饭把别人吃过的东西再嚼一遍,属实没有必要。

    而且他也没那么多时间,他爸为了维持和贵宾客户的友好关系,把一部分任务交给了他。

    到周末,他要去教一个他爸女客户的一个小孩子玩滑板,教另一个客户的小孩子弹吉他,都是他爸给他揽下来的,因为他爸认为这两个女客户都是很重要的人脉资源,要积极维护,这对于戡也有好处。

    于戡并不喜欢这差事,也根本不想维护什么人脉,但是没办法,他爸挣的钱,他也花了。

    所以做父亲的跟人拍了胸脯把差事揽下了,他也只好去干。

     他之前上的学校是他父亲前女友托了周主任的人情上的,感情一变动,也不好再在这家学校继续上下去,因为户口在老家,也参加不了本地高考,索性去上国际学校。

    他上的这家新学校,学费很贵,他爸要求他为这学费负些责任,他也不好拒绝。

     于戡没有和任何人提起他在做的兼职,包括他当时正在交往的女孩儿。

    他们聊的话题完全不触及生活本身,因为电影可以一帧一帧地揣摩,但他的生活却不是很经得起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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