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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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那就等那一天来了再说。

    ” 应天府的内城,是个不夜城,不论什么时候,店铺都是开着的,而且客人一点不见少。

    不寻天那种到了晚上就关门的,反而是异类。

     最近孟昔昭也寻思着,要不要入乡随俗,给不寻天里的员工们安排个三班倒,然后他们也开成二十四小时制的酒楼,这样收入还能再增加些。

     不过这个都以后再说了,眼下比较重要的,是去吃早饭。

     随意找了一家卖早饭的酒楼,孟昔昭进去,给自己和庆福都点了好几份,他俩在这吃的挺热闹,而另一边,不寻天门口附近的一辆马车里,孟昔昂坐在里面,脸色漆黑。

     昨天有人来参政府报信,说孟昔昭今天累,在不寻天玩了会儿,就不想动了,准备在外面睡一晚,让他们别担心,明日他就归家了。

     爹娘听说以后,虽然不高兴,但也没太大的意见,毕竟二郎现在是一天比一天忙了,那鸿胪寺卿占着茅坑不作为,大事小情全都压在二郎头上,孟旧玉和孟夫人是既骄傲又心疼,既然这样,不回来就不回来吧,在他那个不寻天玩一夜,歇歇也好。

     然而孟昔昂在一旁,却觉得这事不太对。

     二郎开那酒楼这么长时间,他自己一次都没在那里玩过,平日里就是去,也是去考察酒楼的业绩,还有看看有没有什么缺漏的地方,他怎么可能在不寻天玩累了,还打算在那歇一晚呢? 爹娘不知,但二郎曾经告诉过他,不寻天没有客房,只有五楼有睡觉的地方,但那是留给陛下的,别人万万不能上去。

     孟昔昂心中隐约有个猜测,却没跟爹娘说,等他们都睡下了,他自己悄悄的,来到了不寻天门口,然后,守株待弟。

     …… 果不其然,直到辰时二刻,这不寻天里面,也没走出一个人来,正门他守着,侧门他的小厮守着,别说人了,一只苍蝇都没飞出来过。

     辰时鸿胪寺就开始办公了,他弟弟也许会逃课,但他绝不会在上值的日子迟到。

     又过了一段时间,辰时三刻,不寻天都该开张了,金珠带着银柳一起过来,准备将这段时间的账盘一盘,然而刚到这,就看见大公子跟个门神一样,黑着脸站在这。

     金珠一愣:“大公子,您这是……” 突然,她明白了,“您是想来预约听曲儿的吧?何必呢,您可是大公子,随便说一声不就行——” 孟昔昂:“……谁是来听曲儿的!” 金珠茫然的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看起来怒气冲冲的。

     孟昔昂有千万句话想说,然而最后只能化成一句悲愤的:“让孟昔昭,今晚过来见我!” 说完,他一甩袖,人就走了。

     金珠:“…………” 都叫上郎君的大名了,看来气的真不轻。

     所以,郎君又闯什么祸了? …… 这问题,就是去问孟昔昭,孟昔昭也不知道答案。

     他吃完早饭就去鸿胪寺了,开始办公前,他先去韩道真的屋子看了一眼,发现韩道真打坐在蒲团上,身前放了个香炉,整个屋子烟雾缭绕的,看着好像下一秒他就要羽化成仙了。

     孟昔昭:“……” 看在韩道真给他带来了很多便利的情况下,他就不追究这人破坏办公场所的行为了。

     然而这香一点就一天,鸿胪寺本来就不大,香雾从韩道真的房间里飘出来,很快就飘的到处都是,其他人都习惯了,可以当做什么都没闻见,孟昔昭却受不了,一个同僚跟他说,每月十八韩大人都这样,他劝孟昔昭,忍忍就好。

     孟昔昭忍了一上午,下午实在忍不下去了,随便找个借口,就跑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了。

     时间还早,干脆,孟昔昭命庆福去买了些当下流行的伴手礼,然后带着东西,去了外城。

     一次二次的,现在孟昔昭都已经熟悉去詹家的路线了,敲了敲门,很快,詹不休就从里面把门打开。

     孟昔昭看一眼他身上穿的干净衣服,笑起来:“我就知道你还在这。

    ” 詹不休却愣了愣:“你怎么来了?” 孟昔昭挑眉:“瞧你这话说的,你昨天救我一命,难道今天我还不该上门拜谢吗?” 在这个时代,救人一命真的就等于是再造父母,女人要以身相许,男人要以命相报,可以这么说,救了一个人,就等于给自己签了个不要钱的仆人。

     不过,看詹不休这个样子,他并不打算挟恩相报,甚至都不打算告诉孟昔昭是他救的他。

    挺好,真不愧是男主角。

     孟昔昭越看詹不休越觉得满意,他把东西交给詹不休:“这里面有吃的有用的,我知道你常在军中,用不上,留在家里就是了。

    也别推辞,要是连这些你都不收,那我就不得不认为,你想要的,是更值钱的东西。

    ” 詹不休刚张开的嘴,就这么重新闭上了,他拎着东西要往里走,然而余光看到孟昔昭没跟上,他不禁疑惑的转过头:“你怎么不进来?” 孟昔昭一愣,顿时指着自己,“我能进?” 詹不休:“……” 发现自己这话让朴实无华的男主角下不来台了,孟昔昭笑笑:“改日我再来你家蹭一顿便饭,今天我还有事,你先把东西放进去,然后跟我走一趟。

    ” 詹不休问:“去哪?” 孟昔昭挑了挑眉,捉弄人的心思又起来了:“不告诉你,等你到了就知道了。

    ” 然而詹不休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真的回去放好东西,然后跟着走了出来。

     完全不怕孟昔昭会把他卖了。

     …… 詹家没有马,但是作为禁军的小军官之一,詹不休领了一匹军中发的马,即使孟昔昭完全没有看马的经验,也能发现这马怪普通的,精神也不大好,看着还没他带来拉车的这匹马健康。

     孟昔昭第一反应是禁军当中有人欺负詹不休,但是转念一想,也未必是这样。

     大齐的版图没有他那个时代大,也就剩了二分之一的领土,而且全是平原丘陵地区,很不凑巧,这些地方,都没有马。

     应天府在城外专门划了一个草场,用来养马养牛养羊,但水土不行,他们再怎么养,也养不出匈奴那边油光水滑的状态,而且随着一代代的养下来,这些马的质量居然越来越差了。

     因此,大齐和匈奴专门为了进口马匹,还签了一个合约,大齐提供金银、绸缎、还有粮食,匈奴就只需要提供他们的马。

     这跟以身饲虎没有区别,由于草原威胁太大,大齐要买马训练骑兵,然而买马的同时就使草原更加壮大了,那么为了抵抗他们,大齐又要买更多的马,训练更多的骑兵。

     恶性循环,周而复始。

     但是,也不能否认,匈奴送来的马确实很好,一眼就能看出来跟中原马不一样,匈奴马紧着侍卫亲军、殿前司这种拱卫皇帝的军队使用,至于戍卫百姓的禁军,就只能用中原马了。

     他坐马车,詹不休骑马,双方速度都不慢,很快,就离开了外城,到了应天城外的村庄之中。

     这里都是农田,如今是五月中旬,端午才过去没多久,农田里全是绿油油的,看着生机勃勃的样子。

     詹不休可能也鲜少见到这一幕,他看着不远处在农田里弯着腰,侍弄着庄稼的农民们,过了一会儿,才收回视线。

     而马车里,孟昔昭倚着小窗,懒洋洋的说:“陛下赏了我二十亩的良田,我前些日子来过一次,看着不错,就是那些佃户,看着面黄肌瘦,像是吃不饱饭一样。

    我准备在这建个庄子,从我娘那里借些人手过来,再把这些佃户都笼到一块,不让他们再住各自的村子了,干脆来当我名下的庄户人家算了。

    ” 詹不休:“银钱足够的话,你想怎么折腾,便怎么折腾。

    ” 孟昔昭:“你以为建庄子是这么简单的事,只有银钱就够了?不止要钱,还要人,还要防范外面的人。

    我孟昔昭可不想给别人制造成果,我的成果,必须算在我头上,也必须只惠及在那些,我想惠及的人身上。

    ” 詹不休骑在马身上,拧着眉看他:“你又想做什么?” 孟昔昭把半个脑袋伸出窗外,吊儿郎当的仰着头,只对他嘿嘿一笑。

     知道他这是不想说的意思,詹不休沉默片刻,换了个问题:“那你告诉我这些,又是想让我做什么?” 孟昔昭顿时坐直了身子,把剩下半个脑袋也伸出来,一只手撩着旁边的帘子,他十分开心的说:“非常简单,对你来说手拿把攥。

    ” 顿了顿,他嘴角的弧度浅了一些,眼神中的肃穆重了一些:“培养你自己的兵,建一支只属于你的詹家军,人不必多,但每个人都要有以一当百的本事。

    我这庄子太过重要,哪怕参政府的护院们,我也信不过。

    ” “如何,这个忙,你能帮我吗?” 詹不休牵着缰绳,他抬眼问:“什么时候要?” 孟昔昭想了想,把时间说的紧迫了一些:“两月之后。

    ” 轻夹马腹,马匹就在詹不休的示意下小幅度的改变起方向来,保证自己一直都跟孟昔昭的马车并驾齐驱。

     孟昔昭一直盯着詹不休的侧脸,等待着他的答案,而詹不休在安静了片刻之后,便微微的勾起唇角。

     “知道了,等着接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