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当时,我们正年轻:重回苏巴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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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他一把推开我,脸色煞白,胸口仍然急遽起伏着。

    跺一跺脚,向房门冲去。

     “罗什……”我追上前,跑得太急,右手肘重重地碰到门框,一阵钻心的痛让我大声惨叫起来。

     “怎么了?”他停住,从院子里迅速返身回来,将我拉进屋。

     对着油灯,他将我的右手衣袖撩开,露出曾经蹭破一大块皮的肘部。

    不知道为什么,都快两个月了,这个伤老是时好时坏的。

    当然我自己也很不当心。

    每天洗澡时总会不小心碰到水,结痂时又因为太痒会抓,好一点了没有罗什帮我就忘记涂药,而且因为经常要用右手画画,有时疼了也没在意。

    昨天泼了一天水,好不容易结的痂全掉了,现在红肿得厉害。

    刚刚那一碰,刚好打在最严重的地方,血一下子渗出来,染得袖子红了一片。

    而且,破皮的面积比最刚开始蹭破时还更大了。

     “怎么如此不当心呢?”他抬眼看我,心疼地责备,“你一直不管不顾,这伤就没好透过。

    昨日,就不该玩水。

    ” 我笑笑。

    不玩水我怎么会发现他乔装来寻我呢?不过,他既然不说,我也就装傻不捅破。

     他还是一样给我上药,疼得我眼泪水打转。

    他叹气,叫我忍一忍,一边对着伤口轻轻吹气,那专注的神情,引得我忘记喊疼,只顾呆呆盯着他。

    油灯下,他的轮廓极具雕塑感,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光洁的麦色肌肤透着层柔美的光晕。

     他小心缠上纱布,然后轻轻放下我的衣袖。

    一切的动作,都极其轻柔,极其呵护。

    我二十四年生命中,第一次感到原来做小女人被男人宠腻是件多幸福的事。

    我这样发呆着,直到他抬眼看到,面色又是一红。

    他偏过头,顿一顿,叮嘱我不要再碰水。

    然后,似乎也无话了,沉默了一会儿。

     “刚刚……”他终于站起来,侧着脸,犹豫着,“罗什冒犯了……” “罗什……”我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无力说出任何言语。

    我能怎么说?我能告诉他我非但不介意反而还期待得很?我能告诉他我很贪心除了拥抱我想要更多? “天已晚,罗什告辞。

    ”他的声音恢复了一贯的平静,踱步到门口,稍停了一下,“明日,你随时可来。

    ” 望着他急急离去的背影,我无力地瘫在床上。

    他,唉,他始终都无法放开心结的吧?感觉刚刚那个轻柔的拥抱,像梦幻一般不真实。

    也许,真的是我做了个太美太美的梦……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看到论坛里有位叫“呵呵”的朋友,在她的推荐里放上了小春的文。

    看了她的评,小春一直在思考。

     她说,“作者在文中显示的大部分是她的知识,而并非她的见识。

    知识靠的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想作者在这方面已经很难得了,而见识是由对自己所读所见所闻的思考而得来的。

    并非说作者没有,只是从现有的章节中能够看出来的很少。

    不过也有可能是由于情节的限制,毕竟女主是回去考古的,是个旁观者,但是随着她对古代生活越来越多的介入,就免不了会写自己的看法,这些看法的深度如何,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 看了以后真觉得她评得很中肯。

    没错,小春的文里加了很多自己历年来旅游读书的东西,是知识。

    只是,对自己所读所见所闻的思考而得来的见识,现在还真的不是太多。

    所以,小春一直在思考,如何能给这篇文添一些深度,一些感想与见识。

    就算这只是一篇言情文,小春也希望它不是快餐文化下的跟风。

     当然,这篇文的框架已定,不会更改。

    要添的是如何能更深入一些。

    所以,小春最近可能都要思考这个问题,为接下来的篇章打好基础。

    还是一句,小春看重的是质量。

    如果写得让自己都不满意,小春宁愿不发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