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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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法之争”还是儒法之争 显然,辛亥之前,乃至戊戌之前中国已经经历了一波启蒙。

    戊戌辛亥以后,以新文化运动为代表的启蒙是第二波。

    但是以往人们谈启蒙多略过第一波而只讲新文化运动,其原因恐怕不仅是后者的影响更大,更在于两者的模式大有区别。

    这区别主要不在于近年来人们常讲的“激进”与“保守”实际上,不仅谭嗣同言论批判的激烈程度绝不下于新文化运动中人,包括作为五四激进派典型的陈独秀及鲁迅,而且就行动之暴力抑或和平角度论,五四的“火烧赵家楼”也未见得甚于戊戌时的围园兵变、暴力“勤王”图谋。

    但是,戊戌前的启蒙针对“法里”,辛亥后的启蒙针对“儒表”。

    戊戌前的启蒙者抨击秦制,向往“洋三代”,类似西方中世纪晚期要求回到古希腊罗马去(实际是开创近代化)的“古典复兴”。

    而新文化运动则弘扬个性抨击儒家礼教,追求一种似乎中国过去从来没有过的东西。

     尽管就历史进程的实质而言,“现代化”无论在中在西确实包含许多前所未有之事,但由于古今中外基本人性其实大致相同,现代化的文化形式其实是完全可以用过去已有的象征来冲击现有弊病这种“托古改制”的方式实现的。

    而且由于成功的变革必须在相当程度上考虑历史形成的“路径依赖”,与人们已知的符号系统尽可能兼容,一般都不会采取“一切推倒重来”的方式。

    例如在西方,不要说“古典复兴”,即便后来的启蒙运动乃至法国大革命,也有浓厚的“复古”形式,所谓“革命者都应该成为罗马人”的著名口号就是一例。

    因此,过去人们囿于五四以后“西儒对立”的成见,简单地把“追新”与“复古”对立,以是否反儒来界定是否启蒙,实在是一种误判。

     而在戊戌以后、辛亥以前是这两波启蒙之间的过渡,此期的一件大事,即清末新政时期法律改革中的“礼法之争”就很能体现这一过渡的特点。

     1907~1910年,在新政大潮中围绕《大清刑律草案》的修订,引起一场大论战。

    辩论中的对手是以沈家本、杨度为代表的支持新律者和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反对者。

    前者被看成“折衷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的“法理派”,后者则是墨守“历世相沿之礼教民情”的“礼教派”,通常认为前者进步而后者保守。

    但正如梁治平先生所言,今人多注意到“两派固均主张革新旧制,援用西法”。

    当时“法理派”方面主要的理论家杨度和汪荣宝都是留日出身,沈家本虽未留日,但他请日本法学家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等四人为顾问,其中冈田不仅在修律中起重要作用,使新律具有明显的明治风格,而且在辩论中“亦助沈氏辞而辟之”,因此说“法理派”基本体现“日式自由主义”是不会错的。

     这场辩论初期似乎只是就某些条文进行具体商榷,但不久杨度就上纲上线,大谈“国家主义”要打倒“家族主义”,对“礼教”进行了“体制内”罕见的激烈抨击。

    他在讲话与文章中,直接将“中国之坏”归咎于“慈父、孝子、贤兄、悌弟之太多,而忠臣之太少”,不仅国人因为顾家孝亲就不愿为国家而打仗,甚至贪官污吏也是因为顾家孝亲而走上腐败之路。

    可见中国的积弊就在于“家族主义发达,国家主义不发达”。

    在他看来如今的变革“以国家主义为宗旨,则必要使全国的孝子、慈父、贤兄、悌弟都变为忠臣”。

    他还追根溯源说:中国自古以来“天子治官,官治家长,家长治家人,以此求家庭之统一,即以谋社会之安宁”。

    这种“家族主义”就是中国礼教之真精神。

    反之,家长只对未成年子女行使监护、管教之权,成年后则变家人为国民,不许家长代行管制,“必使国民直接于国家而不间接于国家,此国家主义之国也”。

    当今之世,优胜劣汰,“国家主义胜,而家族主义败”,这是社会进化规律使然。

    中国要成为富强、先进的国家,就必须消除观念和制度上的家族主义残余,进至国家主义阶段。

     对于杨度这种极端“反家族”的批判,礼教派代表劳乃宣反驳说:中国人的确有“但知有家、不知有国”的弊病,但造成人民漠视国家的原因,首先是专制国家的漠视民权、奴役人民。

    不是杨度所骂的“家族主义”,而是秦以来的专制政治使人民与国家隔膜。

    他指出:“从三代以上”到“春秋之世”家族最为盛行,但“列国之民无不知爱其国者”。

    直到“秦并天下,焚诗书以愚其民,销锋镝以弱其民,一国政权悉操诸官吏之手,而人民不得预闻”,他们怎么能真心爱国?相反,西方各国废除了专制,“行立宪政体,人人得预闻国事,是以人人与国家休戚相关,而爱国之心自有不能已者”。

    而且宪政国家关心百姓家计,更不会挑唆人民六亲不认,故“欧美之民何尝不爱其家哉”,他们既爱家,当然也爱国。

    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深明家国一体之理,知非保国无以保家”。

    而杨度“今乃谓民之不爱国由于专爱家,必先禁其爱家,乃能令其爱国,亦不揣其本之论矣”。

     至于杨度说贪官污吏皆出于“孝子慈父”,就更令礼教派反感,劳乃宣指出中国的家族主义绝不是单言孝、悌,“事君不忠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这是广义的家族主义。

    “广义之家族主义,谓之国家主义可也,谓之国家的家族主义可也。

    今欲提倡国家主义,正宜利用旧有之广义家族主义以为之宿根。

    ” 这些所谓礼教派其实也承认,当今“天下事变亟矣”,“创闻创见之事月异而岁不同……犹拘于成法以治之,鲜不败矣。

    则法之不得不变者,势也”。

    但他们留恋小共同体温情脉脉的古风,主张先改国家政治,变专制而为宪政,摆脱“秦制”的大共同体本位桎梏。

    梁治平先生评论说:“值得注意的是,礼教派为家族主义所作的辩护,其意绝非要抵制所谓国家主义,相反,他们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