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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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猛打。

     柴哥那边领头的青年眼见不妙,将使砖头的那个小子护在身后,边战边撤退。

     “那打人的是柴哥二把手的小舅子。

    ”孙明珠冷笑,“按规矩,得把他交出来让张小天他们这边收拾。

    ” 柴哥那边显然并不想交人。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之际,一道人影从张小天那一方冲了过来,箭似的射进了人群里。

     所过之处,人仰马翻,惊呼惨叫炸响一片。

     林知夏他们还没看真切,那个人影又从人群里退了出来。

     那是个瘦削的黑衣少年,并不高大,但是手脚特别长,远看着就像个竹棍人。

     少年一手拎着一根钢管,一手狠狠地拖拽着那个小舅子,就像一匹捕到了猎物的狼。

     这个半大的小孩儿,却硬生生让方圆五米内没人敢靠近他。

     众目睽睽之中,黑衣少年把那个比他高一个头的青年拖到河堤边,紧接着一跃而起,一脚踏在青年胸口,旋身一百八十度一个飞踢,脚背拍在了青年的脸上。

     青年连声音都发不出,就被踹进了金河里! 金河说是河,旱季的时候不过是条臭烘烘的排洪沟。

    现在是雨季,河中浑水正滔滔朝江里流。

     那青年在泥汤里直扑腾,哭爹喊娘。

    柴哥的人急忙想法子搭救。

     而那个少年就那么站在岸边,一副置身事外的孤傲。

     林知夏有轻度近视,那少年站得远又背着光,只依稀能看见一对浓黑的剑眉,眼窝深深,皮肤却挺白的。

     “我勒个去!”孙明珠低呼,“真是不要命了!” 她这一声,道出了屋顶上孩子们的心声。

     黑衣少年弯腰把钢管捡了起来,忽而扭头朝屋顶这边望过来。

     孩子们齐刷刷后退,被火燎着了似的。

     “快,快走!”孙明珠扯了林知夏一把,“盛朗又发疯了。

    千万别被他注意到!” 慌乱之中,林知夏只捕捉到一抹模糊的碧绿,就稀里糊涂地被拽走了。

     - “盛朗,南区最有名的一个疯子。

    ”孙明珠对林知夏说,“他这人脑子不对劲,特别疯,打起架来不要命。

    你以后要是在路上碰到他,一定要绕远点,千万别招惹他。

    ” “他很容易被招惹到吗?”林知夏认真地问。

     “有人多看了他一眼,就被他揍了。

    ”孙明珠很严肃,“他就比我们俩大一岁,开学也才念初一。

    听说未成年人杀了人都不犯法的。

    所以张小天最喜欢用他去打架。

    他爸开小旅馆,平时也不管他,” “我还以为他是高中生呢。

    ” 孙明珠说:“你隔得远没看清。

    他其实是个混血,他爸是老外,所以他比别人都要高一头,力气也特别大。

    ” “老外在咱们社区开旅馆?”想不到永安这破地方还这么国际化。

     “才不呢!”孙明珠噗哧笑,“盛朗是个野种,是她妈在城里打工时和老外生的。

    他爸不是他亲爸。

    他妈后来跟外面的男人跑了,他爸喝了酒就喜欢打他。

    盛朗受了气,就出来打别的小孩儿。

    总之他们一家都变态。

    ” 孙明珠忽然又想到什么,牙疼似的抽了一口气:“不对……盛朗好像也要去念九中!” 林知夏惊讶:“他成绩很好吗?” “能及格就不错了。

    ”孙明珠翻白眼,“但是他体育特别好,是省少儿游泳队的,拿了好几块金牌。

    所以九中把他特招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