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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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归队了。

     归队那天,林知夏送完了奶,陪着盛朗坐上了开往新城区的公交车。

     他们坐了很长一段路,中途还换了两趟公交车,才终于抵达市体校。

     新城区的一切都是崭新而且整齐的。

     街道那么宽敞干净,高楼挺拔巍峨,绿植修建得工整精致,炽烈的阳光在玻璃墙之间跳跃。

     连路上走的人都要比旧城区更加体面。

     尤其当公交车经过金融区的时候,正是中午,衣冠楚楚的男女从高楼华厦里走出来,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自信和傲气。

     “你将来会和他们一样吧?”盛朗不禁对林知夏说,“也打扮成那样,在这样的大楼里工作,可气派了。

    ” 林知夏这么会念书,将来会有名校和好工作等着他。

     他会穿着雪白的衬衫和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坐在有落地窗的明亮办公室里,还会往身上喷古龙水。

     没想林知夏一撇嘴:“别看他们人模狗样的,其实都是打工仔而已。

    真的大老板,才不会挤成一堆去吃路边的小店呢。

    我将来要成为大名人,赚很多很多钱。

    ” “哟,挺诚实的嘛。

    ”盛朗有些意外。

     “你以为我成天打工图啥?就是赚钱呀!”林知夏说,“我早就想好了,将来一定要赚大钱,买个大房子,请俩保姆伺候我爸,让他过上舒服日子。

    要是能把他的眼睛治好,就更好了。

    ” 清贫和浮萍一样飘零的生活让这个少年对金钱有着执着的渴望。

    只有捏在手里的钞票,才让他有安全感。

     “我还不知道将来要做什么。

    ”盛朗不由得思索,“外婆说我要念不了书,可以把旅馆接过来自己开。

    可是我不想,那事儿太掉价了。

    ” 这少年跟着林知夏玩久了,近朱者赤,竖立了很正的廉耻观。

     “不知道要做什么,就先好好念书吧。

    这是我爸说的。

    ”林知夏说,“念着念着,就知道了。

    ” 盛朗陷入思索。

     公交车摇摇晃晃,在都市森林里穿梭。

    两个少年的肩膀不住摩挲,林知夏后来干脆靠在了盛朗的身上。

     盛朗无意识地将身子侧了一下,好让林知夏靠得更舒服。

     在两个孩子,谁都没有想到,多年后,林知夏穿着T恤牛仔裤和旧球鞋,成天捣鼓着他的实验器材,远离了铜臭。

     而盛朗却穿上了精美的手工西装,束着领带,发型考究,妆容精致,一身古龙水的芬芳,从后台大步走向灯光明亮、掌声热烈的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