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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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开到北都,百人也不一定够呢。

    ” 邵杰哈哈大笑,跟小娘子说话,真是太痛快! 但邵杰却也提出疑问:“只是这样的话,只怕方子容易泄露,让人学了去。

    ” “有些东西,比如酱料、调味汁、腌腊货,甚至可以统一做一些菜的半成品,每日送往各分店。

    ”沈韶光说的是后世中央厨房的概念。

    只是此时没有冷链,交通也没有后世方便,又有宵禁,到底不那么方便。

     “又可以细化分工,切菜的专管切菜,炸肉的专管炸肉,调馅儿的专管调馅儿,这样,即便有什么泄露也有限。

    ” 其实此时的制度,太有利于保密了大多数酒肆的庖厨根本不是雇佣的,而是主家的奴仆,在这个“奴婢贱人,律比畜产”的时代,奴仆背主窃主财物,量刑尤重,不经官府,被主人打死的都有,而《唐律疏议》上说主人“决罚致死及过失杀者,各勿论”,所以此时的奴仆要做出背主的事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两人喝着茶饮,越聊越多,越聊越投契,邵杰颇有经商头脑,也提出些可行性的建议,聊着聊着,一份酒肆分店开设计划书就几乎成型了。

     言谈间,似乎距离沈记开遍全城,缺的只是时间和银钱了。

     对此,沈韶光倒不着急。

    她喝口玫瑰花茶,笑道:“生命不息,赚钱不止。

    慢慢赚就是了。

    ” 邵杰再次被她逗笑,想了想,说出自己的想法:“若我家拿出些钱财来,与小娘子合伙,小娘子意下如何?”邵杰是个主张当面锣对面鼓的,在生意上,与朋友伙伴,尤要坦诚。

    为了点钱财弄鬼欺瞒,朋友不是朋友,伙伴不成伙伴,岂是大丈夫? “某看小娘子这买卖必定赚钱,便想分一杯羹。

    只是我家也并没有于酒肆上很熟悉的人,故而这酒肆还是小娘子管着。

    我们便只出钱,分些利钱便好。

    ” 沈韶光真是佩服这古代人,股份制…… 沈韶光喜欢邵杰这样的做事态度,愿意跟他共事,但涉及大宗银钱和长期合作,总要谨慎,沈韶光与他说了自己的意思。

     邵杰笑道,“便是小娘子立时答应了,我也拿不出钱来。

    这样的事,需得禀告家祖父。

    ”此时人讲究的是“父母存,不有私财”,合伙做买卖这样的事,是必要家主长辈同意的。

     邵杰感叹:“小娘子可比我有钱多了。

    那日看见一把绝好的古刀,我咬了几咬牙,都没舍得买。

    ” 沈韶光微笑。

     邵杰突然想起小娘子似双亲都不在了,这样的话,似乎有些刺耳,少见地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