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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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虽然只过了一个月,但我也知道获得奖学金简直是天方夜谭。

    美国历史课变得越来越容易,但只不过是我不再挂科而已。

    我的音乐理论成绩还不错,英语课却很吃力。

    老师说我有写作的才能,但我的语言出奇地拘谨和生硬。

    我没有告诉她,我仅仅凭借阅读《圣经》、《摩门经》以及约瑟夫·史密斯和杨百翰的演讲学会了阅读和写作。

     然而,真正的麻烦来自西方文明课。

    对我来说,这门课一度是胡言乱语,可能是因为在一月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以为欧洲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块大陆,所以教授的话在我听来几乎讲不通。

    “大屠杀”问题事件之后,我就不再问问题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最喜欢这门课,因为凡妮莎。

    每次上课我们都坐在一起。

    我喜欢她,因为她似乎和我属于同一摩门教派:她穿高领宽松的衣服,她还告诉我她从不喝可乐,星期天也从不做作业。

    她是大学里我遇到的唯一一个看上去不是异教徒的人。

     二月,教授宣布,他不再进行一次性的期中考试,而是每月一考,第一次考试将于接下来的一周进行。

    我不知道如何准备。

    这门课没有教科书,只有画册和几张古典音乐CD。

    我一边听音乐,一边翻看画册。

    我费力地记忆画家和作曲者,但我没有记住名字的拼写。

    大学入学考试是我参加过的唯一一次考试,全部是多项选择题,所以我以为所有考试都是多项选择题。

     考试那天上午,教授让每个人都拿出蓝皮书。

    还没等我弄明白蓝皮书是什么,大家都从包里拿出一本。

    动作一气呵成,不约而同,像经过彩排一样。

    我看上去像是舞台上唯一错过彩排的舞者。

    我问凡妮莎有没有备用的,她说有。

    我打开蓝皮书,以为里面都是选择题,却发现一片空白。

    [5] 百叶窗关上了;投影仪闪烁着,放映出一幅画。

    我们有六十秒的时间写出这幅作品的标题和艺术家全名。

    我的大脑只发出一阵沉闷的嗡嗡声。

    一连几个问题都是如此:我完全一动不动地坐着,根本不知从何作答。

     屏幕上出现一幅卡拉瓦乔的作品《朱迪思砍下霍洛芬斯的头颅》。

    我盯着那幅画,上面一个年轻的女孩平静地将一把刺穿男人脖子的剑抽出,就像从奶酪里抽出绳子一样。

    我和爸爸一起砍过鸡头,我抓着脏兮兮的鸡腿,而爸爸举起斧子,重重一下砍掉鸡头。

    接着我将鸡抓得更紧,用尽所有力气,而鸡抽搐着死去,羽毛散落一地,血溅到我的牛仔裤上。

    想起那些鸡,我暗自揣摩卡拉瓦乔画中场景的合理性:砍掉别人脑袋时,人的脸上怎么会有那种表情那种无比平静,事不关己的表情。

     我知道这幅画是卡拉瓦乔的作品,但我只记住了他的姓,甚至连姓我也不会拼写。

    我确定标题是《朱迪思砍下某人的头颅》,但即便是刀架在我的脖子后面,我也拼写不出“霍洛芬斯”这个名字。

     还剩三十秒。

    也许我只要在纸上写点儿东西管他什么东西就可以得分。

    所以我按照读音写上了“Carevajio”,但看上去不对劲。

    我记得有一个字母是双写,所以我把它划掉,写上“Carrevagio”[6]。

    还是不对。

    我又试了几种不同的拼法,但一次比一次差。

    只剩二十秒了。

     在我旁边,凡妮莎还在不停地答题。

    当然了,她属于这里。

    她字迹整齐,我能清楚地看见她所写的内容:米开朗基罗·梅里西·达·卡拉瓦乔。

    在名字旁边,同样漂亮的字迹写着:《朱迪思砍下霍洛芬斯的头颅》。

    还剩十秒。

    我抄下了答案,不过出于一种选择性的诚信,我没有写卡拉瓦乔的全名,因为那样就是作弊了。

    投影仪一闪,展示下一张幻灯片。

     考试期间,我又偷瞥了几次凡妮莎的答题纸,但是没戏。

    我不能抄她的论文,可我又缺乏基本的知识和文体技巧,不知道如何撰写自己的文章。

    在这种情况下,我一定是把想到的一切都写下来了。

    我不记得考题是否要求我们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