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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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说大受惊吓,当场差点跳得比兔子还高,要不是人生地不熟,他怕就要被这好意惹得夺门而逃了――“陆兄美意,小弟心领,这却是断然不可的!” 陆辞莞尔:“并不值什么钱,只想与你同乐,你若实在在意,不妨当做是暂借于你,待你高中,可是要还的。

    而且买都买了,我又用不着,难道还要挨家挨户退回去,给人添麻烦?” 朱说还是摇头,欲要再说,陆辞已将这些小玩意儿挨个展示了一下,唉声叹气道:“我今日去石洞居士家中观看时,竟连把像样的座椅都无。

    你要坐下读书,就得一直躬身,若定了骨形或是养成恶习,往后待人接物,又如何像样?再看这引光奴,是我见……” 经舌灿金莲的陆辞一通说下来,这里头竟没有一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加上陆母也在边上帮腔……朱说着实推辞不脱,只有羞赧地接受了下来,只无论如何都要打下借条才肯罢休。

     陆辞笑眯眯地把借条收下。

     要是自己以后运气不佳,没能考中,能收藏了这么一位名相的花押,也是挺不错的。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茶坊:宋人极爱喝茶,不过他们喝茶的方式有些不一样,是将茶叶研成末,再以开水冲之,“碾茶为末,注之以汤,以筅击拂”(点茶)。

    宋人点茶,对茶末质量、水质、火候、茶具都非常讲究。

    日本的茶道,就是宋朝时的传过去的。

    (《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宋代城市中茶坊到处可见,《东京梦华录》说,汴京朱雀门外,“以南东西两教坊,余皆居民或茶坊,街心市井,至夜尤盛”。

     2.花押:“押字,古人书名之草者,施于文记间,以自别识耳。

    ”宋朝文人与友人通信,也爱用花押。

    这还是应用很广的个人凭信,签署公文,宰相签发文件,都必须要花押。

    (王安石还因为花押像一个“歹”字而受到同僚取笑)哪怕是不识字的百姓,也可以有花押,且不管是状纸,还是签订合约,都必须用花押。

     3.引火娘:火柴。

    也叫发烛,已走入民间使用。

    《武林旧事》里的商品目录就有“……猫窝、猫鱼、卖猫儿、改猫犬、鸡食、鱼食、虫蚁食、诸般虫蚁、鱼儿活、虼蚪儿、促织儿、小螃蟹……虫蚁笼、促织盆、麻花子、荷叶、灯草、发烛……”据北宋陶?Y《清异录》的记述:“夜中有急,苦于作灯之缓。

    有智者批杉条,染硫磺,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

    既神之,呼‘引光奴’。

    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

    ”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引火娘是不能自己发火的(跟现代火柴不同),只能做为引火用。

     4.奁产即为嫁妆。

    宋朝女性是可以自由支配自己嫁妆的,哪怕改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