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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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干嘛?”林诗兰一脸坦荡。

     “走!觉不睡了。

    我们得出去闯一番大事业。

    ” “去哪里?” 他丢给她一个自信的眼神:“我有数。

    ” 于是,每次穿越,每次都认真读书的林诗兰被谭尽顺利地拐走。

     他们坐上8路公车,步行二十分钟,又转了312路。

     最终,历时三小时,到达了目的地。

     站在龙飞凤舞的“花鸟市场”四字招牌下,小小的林诗兰有大大的困惑。

     “你真的有数?” 一路的颠簸没折损他半点精力,少年撸起袖子,干劲十足。

     “当然。

    这里不仅是花鸟市场,去楼上珍宝城,我们还可以淘到古玩翡翠字画。

    总有流落民间的好东西是还没被人发现的,我们占领时间优势,可以抢先一步买。

    或者,四年后值钱的,现在不太值钱的,我们买了存着。

    比如翡翠啊,翡翠的手镯料价格,四年后涨了好几倍呢。

    ” 林诗兰先不评价谭尽有没有那个买东西的眼力,他的想法,从根源上便是没法实施的。

     “这里的东西带不到未来。

    ” “哦,好像是。

    我们不是身体穿越,东西没法随身带走……” 她的话没有令他打消念头,谭尽思考着,又提供别的方案:“那我们有没有可能,找个地方把它们埋起来。

     “没用。

    ” 被大老远带来这种地方,林诗兰心情郁闷,也不再给他留情面。

     “让我再跟你说清楚一点,我们现在的行为对未来不会有任何影响。

    基于这个结论,现在我们埋东西了,未来也不会出现。

    ” 谭尽不说话了。

     他蹙着眉,陷入深思。

     林诗兰之前跟谭子恒是朋友,因为这层关系,她总觉得谭尽也属于她“弟弟”的那一辈。

     望着玻璃窗里他们的倒影,她也发起了呆。

     高马尾、小脸、白皮肤,脸是光洁柔嫩的少女的脸蛋,却因为过于沉静的表情显出了成人的老气横秋,这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