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关灯
告人自2003年11月起担任鹭河县交通局局长,同时兼任该县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

    2003年至2010年初,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在鹭河县公路、桥梁等工程的发包、修建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的人民币计2224.4万元及美金2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2238.4万元。

    ” “……被告人单独受贿和共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以此,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检察官白轩逸。

    ” 何意羡脑子真开始嗡鸣了,他确信这不是幻听。

    他朝公诉席投去一眼,之前一惯是“自家人”多年的李检察官此时缩在一旁,冷汗直出,不敢对视。

     也许白轩逸注意到了他们单方面的眼神交流,顿了一下,掀眼补道:“提醒法庭注意,起诉书的指控皆是根据大量事实证据得出的结论。

    ” 审判长道:“辩护人有意见吗?” “有的审判长,书记员麻烦稍微记一下。

    ”何意羡一般不这么礼貌,导致黄妙妙紧张中瞅了他一眼。

     何意羡道:“一个准确的指控,必然合乎常理、情理和法理。

    违反常理、情理、法理的指控必然存有问题,必然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得出唯一结论。

    但遗憾的是,公诉机关的指控的确不合常理、情理、法理。

    ” 刻意放缓了语气,说了一堆车轱辘话。

    因为他看似拖了一个拉杆箱进场,实则材料空空如也。

    他案卷都没通浏览一遍。

    而检方过于有备而来,无疑是空手对人家白刃。

     但场外功夫属实是一场巨大攻坚战,何意羡为了这个案子,砸了多少钱,一套海景房有吗。

    到这个境地,还要看什么案卷? 尽力拖延思考的时间,他开始分条缕析:“第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稳索贿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与事实相左,与法律相悖。

    第二,关于此节的证据只有一个人的说法,即只有一个证据,属于孤证,从量上来说,根本谈不上充分;从质上来说,证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其在“是否曾为被告人办公室主任”这样显而易见的基本事实上都说了假话,其证言不真实,更谈不上确实,孤证不得认定。

    具体理由不再展开。

    第三,公诉机关的指控存在三大自相矛盾问题,首先请法庭高度重视这样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