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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灯
戴岚不爽地捧起一捧水,猛地往脸上扑,扑完之后还搓了好几下脸。

     浴室的温度让镜子蒙上一层水汽,空气中弥漫着水滴向天花板正中央的浴霸处聚集。

     戴岚在中学的时候学的物理忘得差不多了,不知道水雾喜欢往温度高的地方聚集是什么原理,但温度一高水就要变成水蒸气了,这个还是记得的。

     他想到飞蛾扑火。

     明亮的东西总是太耀眼了,即便是被安置在偏僻的地方,只要看一眼,目光就像是被死死地钉在那一样。

     戴岚自认为还没有当飞蛾的觉悟。

     他光着脚,把浴室里的灯都关了。

     对宋意的心思,戴岚没想骗自己。

    他是个心里想什么都不藏着掖着的主,自欺欺人这种事更不会干。

    周四那天,蒋新明看出来就看出来了,他不否认也不想解释。

     但是心思只是心思,戴岚没有任何进一步的打算。

     宋意长得好看,性格也好。

    门诊室的那点接触,往好听了说是一见钟情,往难听了说就是见色起意。

     放到以前,戴岚管都不管是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喜欢就去追。

     但现在不行,宋意不一样,精神科医生的身份搁那摆着,巧不巧的还偏偏是给自己看病的医生。

    就他那悬壶济世的菩萨情怀,戴岚看着都心累。

     喜欢是真的,烦也是真的。

     三十多岁的年纪了,戴岚不想给自己找那个麻烦。

     但即便是不想找麻烦,他仍然忍不住去给宋意留下个不那么糟的印象,至少体面些。

     相比于喜欢人家那点心思,这多此一举加情不自禁的心思更让戴岚觉得难堪。

     在感情上游刃有余这点,戴岚照褚知白差远了。

     虽说人长得帅,穿衣搭配也讲究,当年在北美留学圈,想追戴岚的男生女生多了去了,但他多好的都看不上,从头到尾都散发着玩物丧志的颓废气质,拒绝人的话都千篇一律:“每一天都想死,心都入土了,别和我这种人谈,不值当。

    ” 褚知白当时还弯酸他:“天天净放一些花哨的屁,不如直接说‘你很好我不配’。

    ” 戴岚在美国待了三年,这三年褚知白没换过三十个男朋友也差不多了。

     都不用和褚知白比,自己活了三十多年还一次恋爱都没谈过这件事,跟谁比都挺寡淡的。

     关键是即使换了三十多个,褚知白仍然能够做到“乱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戴岚就没见他因为分手伤心过。

     样本不足,戴岚很难去想象飞蛾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

     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趋光性也是生物的本能。

     两种本能的相互作用导致的结果,戴岚判断不了这到底是洒脱还是蠢,但终归是蛮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