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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他自己主动提起,淡淡地说:“我以为我看到同样的东西会很难过,但是好像……也还好。

    ” “知寒。

    ” 沈知寒抬起头,看着段珣的眼睛,半晌,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谢谢你,哥哥。

    ” 作者有话说: 这里解释一下,拍卖法有规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这里拍卖人指的是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可以理解为拍卖公司。

     文中段珣虽然已经开始打理家业,但目前乾元名义上的董事长还是他爸,段珣做的任何决策最后都是他爸签字,所以他可以以个人的身份参加乾元的拍卖。

    当然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应该是没有的,小说有艺术加工,希望大家理解。

     第7章07哥哥 在电话里对代理人说“不要了”的时候,沈知寒以为自己不会再见到这只镯子了。

     他犹豫了很久才鼓起勇气参加这场拍卖,没想到遇到一个咬着不放的买家。

     沈知寒并不是非要这只镯子不可,加到一千万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冷静,心里很清楚如果自己一定要和那个人竞争,大约要把预算提到一千五百万。

     还不一定拍得到。

     ----没必要。

     抬价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沈知寒选择收手。

     说出放弃的那一刻他心里是轻松的,因为他想要的无非是面对父母离世的勇气,而现在他做到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沈知寒心里仍有淡淡的惆怅和失落,所以他坐在沙发上发呆,久久没有困意。

     直到段珣回来,带回他没有拍到的那只手镯。

     ----原来那个加价毫不手软、势在必得的买家,是段珣。

     惊讶之外,沈知寒有些感动,接着又觉得好笑。

     两个人争来争去,原来是窝里斗,这样的乌龙竟然有种莫名其妙的合乎情理。

     幸好他及时收手,没有让段珣花更多冤枉钱。

     沈知寒不准备告诉段珣Amber背后的雇主是自己,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收下手镯,向段珣道谢。

     段珣看来也不准备告诉沈知寒自己为这只镯子付了多少溢价,两人各怀心事,互道晚安后回房睡觉。

     躺在床上,沈知寒仍旧没有困意,辗转反侧许久,他拿出那只手镯,套在自己手腕上。

     审美多半也会遗传,看久了沈知寒竟然觉得这只镯子很漂亮。

    无关情感寄托,它本身就足够美貌。

     再一想毕竟要一千多万,沈知寒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同样没有告诉段珣的是事故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