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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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我们拿去验一下就是了。

    如果这个吻合,我们却连验一下都没有验就直接否定了,那不是我们的失职吗?而且她也不是随便开这种玩笑的人。

    ” 那名警察被秦铮说得无言以对,只好点了点头说会把东西送回去检测的,而另一名警察完全没有意见,检测也花不了什么事情。

    两人先拿着东西回去了,只留下了秦铮和程慕瑾两人。

     秦铮说完之后转过头对着程慕瑾说道,“你回去收拾东西,等会我送你去酒店住。

    ”秦铮也知道她和家里的关系,所以没有说要送她回家,他住的是警察局的招待所,不好让小姑娘住进去。

     程慕瑾看着秦铮坚定的神情眼睛咕噜噜直转,想着有什么办法让他取消这个决定。

    秦铮一看这小眼神就知道她想干嘛,直接开口,“别想什么坏主意了,我是不会同意让你住那里的。

    刚才跟踪你的是不是凶手?就你这小身板,自己住那里,晚上他再来怎么办?你是能自己打跑他还是能让他投降?” 程慕瑾看秦铮这样估计也不能说服他了,于是就放弃了,整个人丧丧的,就像是受了什么委屈一样,一边走还一边拿眼睛偷瞟秦铮。

     秦铮顿时头疼,他觉得这个小家伙就是上天派来收拾自己的,“你就那么想住那里?你不是已经查完了吗?证据你都交了,住在那里有什么意义?我给你订学院路那边的酒店,出来就是美食街,以前你不是很爱去的吗?” 程慕瑾其实也知道自己已经查完了,再住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但是自己搬走和被人打包带走的可不一样,而且自己今天刚租的,花了五百块钱呢。

    算了算了,要是变态凶手晚上再跑过来自己就完了。

     “好吧。

    ”虽然妥协,但是声音也是有气无力。

     秦铮听到小姑娘终于答应,松了一口气,抬手揉了揉她的头,“等案子结了我请你去学院路吃饭?从街头吃到街尾那种?” “你那么确定案子能结?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去学院路?这回不是我室友告诉你的吧?”程慕瑾抓住对方话里的漏洞,她在高中的时候才知道学院路那边有很多小吃,每次周末或者放假都喜欢去那里逛逛。

    他又是从哪里知道的? 言谈间两人已经走到了程慕瑾租的房子楼下,一楼停着几辆警车,秦铮快速地捏了一下程慕瑾的脸,“快上去收拾东西,等会我这边结束了上去找你。

    ”然后就直接走向那几个警察了。

     程慕瑾对着秦铮的背影做了个鬼脸,背着书包就上楼去了。

    回到房间的程慕瑾并没有急着收拾东西,而是把刚才自己了解的到的信息补充了上去,写在了本子上,然后看了一眼,合上本子。

    再打开电脑,开始查起那个小卖部店主的基本信息。

     程慕瑾看着电脑上的信息,叹了一口气。

    店主叫苏明,男,Y市双林沟人,今年41岁,身高172,已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