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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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张桌子坐下。

     沈庚礼刚拆开饭盒,陈独独想到了招财,问他:“招财现在吃什么?它跟叔叔还是住家里吗?你们家有没有被法院查封?” 沈庚礼的狗叫招财。

     这是陈独独取的。

     因为,沈庚礼的狗,之前的名字,叫陈读读。

     陈独独合理怀疑他是故意的。

     狗是萨摩耶,在陈独独离开他的时候养的。

     她一上初中就离开,沈庚礼在她离开没多久后就养了陈读读。

     陈独独上小学跟沈庚礼一个小学,两个人的年纪相仿,古时候都有陪读书的书童,她就是陪着沈庚礼上学的书童。

     沈庚礼指明让她陪着读书,沈爸爸便把陈独独安排到一起。

     不然,就她爸爸的经济水平,是没办法跟沈庚礼读同一所贵族小学的。

     不过,读了好的贵族小学也没用,她就是给他当牛做马的份。

     每天陪着他一起上学,下课。

     还得帮他提书包。

     她就跟个小佣人一样,跟着他的背后跑。

     贵族小学学的很多,马术,击剑这些,她都不会,但是都得陪着沈庚礼。

     当陪练丫头,一直被他欺负。

     甚至有一天她的头发被同班的一个小朋友给揪了,沈庚礼生气的让她把头发剪成了锅盖头,不让她留长头发。

     不让她跟别的男同学说话,不然回去就咬她。

     咬手,咬脸,咬小腿。

     就是各种的咬。

     她痛苦的过了小学六年的时间,每天就想着,爸爸发财吧,这样她可以赶紧离开沈家。

     好在,陈爸也发现,女儿读贵族小学跟同学的差距太大了。

     虽然不用他花钱,但是毕竟是普通人,普通人在一群少爷小姐群体里,太影响女儿的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