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入宫参选(三更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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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给举报了,往后,她再也不看这些小垃圾了。

     想好举报流程,陆娆的眼神就回到了这处院子中,按照黑子作者的描写,陆玉与她陆娆有几分相似,而这女主与女星白凤曼是有好几分相似的。

     陆娆左右看了看,可惜人太多,陆娆也没法一眼到女主是哪个。

     临门一脚了,以后也能见着,陆娆也不想多生事端,就低眉顺眼的找了处地方候着,周围许多的目光隐晦的打量了过来,陆娆只作不知。

     “那是哪家的?”站在院子中间的张锦华只是一抬头打量了下四周,目光腾地一眼就牢牢钉在了站在小花坛旁美的热烈扎眼的陆娆身上,张锦华脸色不是很好看。

     她挑着眉问着身旁团过来奉承她的秀女们。

     围在她周围的秀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一问,竟都不认识。

     “京里的姑娘都是见过的,这妹妹瞧着眼生,怕是才从别的地方来的。

    ”圆脸笑的有个小酒窝的秀女向着张锦华说道。

     “想来也是,长得这般模样,一看就不是什么有门有户的大家闺秀”,有想讨巧的秀女随即应和着。

     这次选秀,秀女们穿的是统一由内务府送到府中的蓝色云间短褂和黛紫缎裙,足下是绣了小银花的含珠履,其他的也只每人头上的银珠花钿不同。

     同样的服饰,若是陆娆在场,那旁的人就休想分走半分姝色。

     眉黛夺将萱草色,蓝裙妒杀翠雀花。

     妒杀啊。

     张锦华的脸色瞬间就阴沉了下来。

     很多事,在有些人看来就是天经地义的。

    比如,我出身高贵,我家世显赫,你就该奴颜婢骨,卑躬屈膝的讨好我,对着我笑脸相迎,否则你就是在和我过不去。

     这毫无道理的想法,不为什么,就因为,被捧惯了。

     这其中的代表人物,就如张锦华。

     她的身份显赫,她是太后的亲侄孙女,她爹是国公,她是家中的掌上明珠,那就也得是旁人捧着的明珠,因此,张锦华被养的骄纵蛮横。

     可偏偏这京城闺中数得着金枝玉叶就得算她了。

     姣好的面容,华贵的首饰,显赫的身世,但凡有个什么女子的聚会,只要她出现,什么时候她张锦华都是众星拱月般的存在。

     可这会儿却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个野狐狸,艳压群芳,她哪里肯罢休? 想着,她抬脚就往陆娆站着的地方走去,小地方来的野丫头,这就想要飞上枝头变凤凰,呵,也要看看她配不配。

     见张锦华冲着陆娆走过去,她身旁的那些秀女犹豫了半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走了几步,可到底没敢紧紧的跟过去。

     大乾朝的选秀与前朝不同,每三年一次的大选全凭秀女自愿,没有什么停嫁停娶,适龄少女必须参加选秀的规定。

     当然,皇宫,这全天下权势最显赫的地方。

     世间碌碌,所求大抵逃不过一个活的好,活得更好,都是在凡尘中打滚,削尖了脑袋往上爬的俗人,面对有可能一步登天的希望,少有人不动心的,每年大选,前来参选的妙龄少女数不胜数。

     自然,这些参选少女都是被家中精挑细选出来,寄予厚望的送进宫中,所以现在站在这里的,就没有脑子不好使的。

     这可是在这天子脚下,选秀的紧要关头,平日里捧着她张锦华也就罢了,横竖她家世显赫,巴结起来也不亏。

     可这般气势汹汹的去寻人的不是,要有个什么,她们这些人可不是张锦华,能有个好家世,有个好爹兜着底,她们若是敢出了什么差池,犯了忌讳,惹得家族蒙羞,少不得一条白绫了结自己来全了家族的颜面。

     “你是哪家的?” 这话问的毫不客气,声音从旁边传来,四周几步之内没有旁人,闷头想自己事情的陆娆,闻言诧异的抬起了头,到这地方了,竟然还有敢来找茬的? 就算有,这种剧情走向不是该去找女主吗? 原著里,陆玉作为一个这也躺躺,那也躺躺只管淌水的炮灰,那是爬完这张床就去爬那个榻,实在不行还能露天席地的来个“野战”。

     委实是忙的没什么工夫和女人进行勾心斗角的明争暗斗或是唇枪舌剑的。

     作者少写,陆娆也就没留神琢磨,所以一时间,有人来找茬都没反应过来。

     她看向眼前的女子,肤白貌美,明丽高傲,只神态太过傲气,说话的时候,下巴恨不得仰起天上去,如此高傲神气的像只小公鸡一样的人,稍微一琢磨就知道了。

     在这种时候冒出头的,不是蹦跶的要死的早的傻缺,就是后台硬的一匹,头铁的不行,什么都敢刚一刚的关系户。

     这两种无论哪种,沾上都没个什么好结果,陆娆都不想和她有个什么交集,所以—— “你,你怎可如此,如此,嘤嘤嘤”,陆娆一偏头,眼睛就红了,眼泪滚滚而下,像极了嘤嘤怪。

     咳咳,这是陆娆思量几日后,准备走的路线,今日拿来试一试—— 这个角色的基本定位是,身娇体弱,美貌娇气,规矩极好的草包美人。

     一般这种角色,都能活的不错,有活不下去的,大概率都逃不过两种死法,要么就是不分场合的怼怼怼,规矩差到被拖下去,要么就是遭人嫉恨,被暗暗毒害。

     打从要参加大选之后,陆娆就花了几日的时间细细的给自己的未来规划了一下人设。

     从前,她在府里的时候,给自己立的是吃过苦头后痴心不改,却学的乖巧了些的忠心耿耿,恨不得为主子肝脑涂地的美貌利器。

     因着是刚刚穿越,那会儿,陆娆循规蹈矩,最怕的就是被一句不中用了给拖下去,所以做的简单粗暴表明衷心的人设。

     好在,她做的不错,成功稳住并苟到了入宫参选。

     这之后,陆娆计划着她的路线就得改改了。

     原著里陆玉是一心为三皇子做事的好'狗腿',对着太子使尽了百般手段却毫无所得后,更是狠下心用自己的身体做武器,睡在了无数的床榻上得到各种消息和种种便宜,只为了给三皇子铺路。

     但陆娆才不是这般衷心的好手下,她可是十足的小人脸,她甚至是打定了主意暗地里踩两脚三皇子,还想要她卖心卖身,卖肾卖肝? 呸!可做他的白日梦去吧。

     因此为这以后的好日子,陆娆细细想过,也参考了模模糊糊记着的为数不多的原著细节,肝了几个晚上,总算是计划好了。

     如今她年纪还小,娇俏俏的小姑娘的模样,不用学的什么面面俱全的,便是娇气些也无妨,长得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娇俏的立在那,就算是不聪明,可懂规矩,便是不喜欢,也不会让太子觉得厌恶。

     因为进了太子府,太子就是顶头的boss,又是衣食父母,也是大靠山,这是必须要打好交道的神仙。

     所以陆娆决定做只口头上的小舔狗。

     即甭管心里怎么想,嘴上是一定要甜,行动一定是殷勤的。

     用陆娆的话来说,就是把太子当成老板加爱豆,老板是要放在嘴上尊敬的,爱豆是要闭眼吹的,是一见他就能随时随地冒着星星眼的。

     原著里的太子对着除了女主外的人,都是一幅飘在云端的神仙模样,但是神仙应该也不会对这样嘴甜殷勤,追捧吹捧自己的‘凡人’有什么意见的。

     若是再瞧着能有几分顺眼,手指头里随便漏下点什么给陆娆,得,下一世都不用愁了。

     这路线好不好走,陆娆还要慢慢调整试探。

    可这会子,应付人是够用了,你端看张锦华瞠目结舌的模样就知道了。

     “你,你哭什么,我又还什么都没说呢?” 这院子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张锦华的下巴都不仰了,她心里头那叫一个气。

     不是该你来我往一番之后,被自己奚落一顿,这野丫头才无地自容的哭泣吗怎么她还来得及奚落呢,这就已经哭了?张锦华憋着的劲都还没使呢。

     陆娆才不管她张锦华怎么想呢,要知道,言辞犀利,口齿伶俐,能用语言占据上风,温和而又不失礼的三言两语将对方气的七窍冒烟,在对方扬手欲打的时候,被男主|男二|备胎及时拦下,那是女主才有的待遇,女主有女主光环,而陆娆,只有炮灰光环,而这光环的效果—— 恩.不说也罢。

     所以,能用几滴眼泪就解决的问题搞得那么复杂做什么。

     陆娆一边拿帕子压着眼角,一边哽咽着开口,:“我与姐姐都是待选秀女,姐姐怎可,怎可如此轻率的就来,就来,嘤嘤嘤。

    ”陆娆一边嘤嘤嘤,一边在张锦华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神速踩着小碎步离开了花坛。

     当然,陆娆的这话是有依据的,这大乾朝身份最尊贵的是什么人,是皇帝,这全天下的人都是皇帝的子民。

     如今参加选秀的女子都是为了入宫侍奉皇帝,或是指给旁的皇亲国戚,这身份的变化就只在朝夕,你敢说皇帝的女人不如什么大臣的女儿? 因此,这参选秀女除了相熟的人,其他人之间家世一概不言,只有殿选时才会由太监高声唱和,以供皇帝知晓。

     如此,陆娆不说也无错,只是若是旁人,少不得解释几句,或者骨气傲些的会争辩几句,如她这没头没脑的只是嘤嘤嘤,完了还跑了的属实是少见。

     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