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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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了辈儿了。

     但抓阄系统似乎有一定指向性,因为当那个女人踩着高跟鞋特地来找他时,他就知道自己应该中奖了。

    能和老板直接接线的红别,这还是他第一次见。

     于是乎,葫芦在众人艳羡的眼光中,成了李微的徒弟。

     他心里冷哼一声:真没见识。

     哥们也是腥风血雨里摸爬滚打,层层选拔出的好吧?第一又怎样,能差多少?我倒要看看你能教我什么。

    于是认脸的时候,他不卑不亢地一下推开门:“前辈好。

    ” 嘴上说着谦辞,语气却戒备而张扬。

     李微闻声抬眼。

     “嗯,你好。

    ”他几乎是立刻就冲他谦和而温雅地笑了。

     葫芦:“……” 我日,大帅哥。

     上一秒还自视甚高的冷酷杀手葫芦,下一秒就被李微温暖的笑融化了一个角。

     没想到,居然不是装逼犯。

     哇,这些都是他研发的? 靠,上次小黑屋第一是他? 一个月后,在众人嫌弃的目光中,一个屁颠屁颠的小跟班诞生了。

     师父,今天吃点什么? 师父,新的白大褂帮你买好了! 师父…… 直到有一天,李微和他语重心长地说:“我常常怀念初见时你的高冷和拘谨。

    ” 第一名的超神比他想象的还可怕。

    研发新药的工作人员数不胜数,但大都只是执行提案和假想,真正的技术80%都来自以他师父为首的上级人员。

    李微似乎特别完美,业务强悍就算了,还健谈,不高调,不出头,每一个表情都恰到好处,每一句寒暄都让你觉得舒服,连嘴角的弧度都像是精心设计好了似的,什么都好—— 但就是没有人味儿。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他没有爱好。

    发型理发师剪什么就是什么,吃饭也雨露均沾,永远不会多偏向哪个食材一口。

    人家叱咤风云的前辈,都有点个人特色,开膛手杰克,罗斯托屠夫,业界内传出去,也有个名号不是。

    可李微杀人没有定数,仿佛是手边有什么就用什么,也不觉得这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情;对杀戮更没什么执念,从来没杀过目标之外的人,就算是没长眼的惹了他,他也看都懒得看一眼。

     可他刚刚发现他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