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琉璃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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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龙睛’仿制之法,可还有传?”周老实摇头:“秘法早失。

    只记得先祖提过,此珠畏‘犀角灰’,以灰摩之,光晕立散,且留灰痕。

    ”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犀角灰!苏守拙心头狂跳!此乃古玩行秘传的验伪之法!钱万山处心积虑,必早用此法验过琉璃珠,知是假货!此乃翻案关键!然身陷死牢,如何取证? 第四回借医术暂脱虎狼口觅珠痕智破鬼蜮谋 天无绝人之路。

    数日后,应天府尹陈大人之母突发头风,头痛欲裂,群医束手。

    狱吏闲聊提及,苏守拙心中一动,高声呼道:“禀大人!小人祖传金针之术,或可一试!” 陈府尹正焦头烂额,闻报将信将疑,命提苏守拙至后堂。

    苏守拙净手焚香,凝神静气,以狱中磨尖的竹签代针,取风池、百会、太阳诸穴,手法精妙。

    半个时辰后,老夫人痛楚大减,沉沉睡去。

    陈府尹大喜,问所欲。

    苏守拙伏地泣诉:“大人明鉴!小人实乃被钱万山构陷!那‘赃物’玉锁及琉璃珠,皆是赝品!珠畏犀角灰,大人可取灰一试便知!更有人证周老实,可证钱万山夺珠诬陷之事!小人愿以残命担保,若虚言,甘受凌迟!” 陈府尹见其医术精湛,言辞恳切,已信三分。

    又思钱万山乃苏州商贾,在南京并无根基。

    遂命取犀角烧灰,密遣心腹,携灰及假锁,秘验琉璃珠。

     结果立现:灰痕过处,珠光顿敛,且留下清晰灰渍!此珠确系赝品无疑!再提审周老实,所述与苏守拙吻合。

    陈府尹勃然大怒:“好个钱万山!欺官构陷,罪不容诛!”立发海捕文书,通缉钱万山一干人等。

     此时钱万山何在?他正踌躇满志,携假锁至魏国公府,声称献宝。

    岂料府中老管家持锁一看,冷笑:“此等赝品,也敢来鱼目混珠?”原来魏国公府确有阴锁图谱,真品锁身隐有“大明永乐年制”暗款,且锁内机括繁复,非原配钥匙难开。

    钱万山之锁,一无暗款,二则锁舌简易,老管家一眼识破!钱万山魂飞魄散,正欲狡辩,南京捕快已如狼似虎闯入,将其与孙一帖锁拿归案! 第五回公堂上巧匠证机心市曹口黑商吞恶果 公堂之上,三曹对案。

    苏守拙、周老实当堂指控。

    钱万山犹自狡辩,反咬苏守拙制假诬陷。

    府尹冷笑,命呈上假玉锁与犀角灰:“钱万山,你既言此锁乃聚珍阁镇店之宝,真品无疑。

    本官问你,真品‘海龙睛’琉璃珠,可畏犀角灰?” 钱万山脸色煞白,冷汗如雨。

    他当然验过!正是因此才知是假,才设下毒计!此刻如何敢答? 府尹厉喝:“来人!当堂验珠!” 皂隶取灰,当众摩拭珠体。

    众目睽睽之下,珠光迅速暗淡,灰痕宛然!满堂哗然! “钱万山!你还有何话说?”府尹拍案。

     苏守拙再叩首:“大人!此锁不仅珠假,玉亦非和田!真和田玉,絮如毛毡,侧光可见。

    此玉絮如乱麻,乃南阳独山玉仿旧!更有一证:锁身莲瓣内壁,有周家先祖所留指甲暗记!此锁实为周家仿制之赝品!钱万山夺珠构陷周老实在前,仿锁嫁祸小人在后,其心可诛!” 钱万山瘫软如泥,孙一帖等人见大势已去,纷纷招供画押。

    铁证如山,钱万山被判“诬告反坐,谋夺他人财物,伪造珍玩,数罪并罚”,秋后问斩!聚珍阁抄没,家产充公。

    孙一帖等从犯,流放三千里。

    苏守拙、周老实沉冤得雪,当堂释放。

     第六回守拙轩重开彰天理琉璃珠深藏警人心 苏守拙携周老实返回苏州。

    陈府尹感其冤屈与金针之术,赠银百两安家。

    吴江县令亦知错判,亲至“拙器轩”赔礼。

    苏守拙名声大噪,不再仅是巧匠,更被誉为“义眼苏”。

     他用所赠银两,重开“守拙轩”,专事古玩鉴定与精巧器作。

    立下三条铁规:一不鉴生坑(盗墓)之物;二不涉权贵纷争;三不为赝品开真书。

    周老实感念恩德,留下帮衬,颐养天年。

     那把惹祸的假“七宝玲珑锁”及“赛龙睛”琉璃珠,作为证物发还。

    苏守拙将其悬于店堂正中,旁刻警语: 琉璃易锁人心窍,玉可仿形难仿德。

     但使守得拙意在,不教鬼蜮度陈仓。

     有富商欲以千金购此“警世锁”,苏守拙笑拒:“此非奇珍,乃照妖镜也。

    悬于此,警我,亦警世人。

    ” 风波过尽见晴空,守拙轩前日正红。

     慧眼能分真与假,仁心可渡险和凶。

     琉璃锁陷贪嗔狱,犀角灰明鬼蜮踪。

     莫道市廛无朗镜,举头三尺是苍穹! 终篇判词: 慧眼识珠起祸端,黑心设阱连环圈。

     宴无好宴藏机巧,锁是假锁布深渊。

     公堂犀灰照鬼蜮,狱中仁术结善缘。

     钱贾市曹吞恶果,苏匠轩堂悬警言。

     看官记取琉璃训: 贪念便是无底船! 守得拙心方为宝,不羡玲珑不羡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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