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回:家破人亡顷刻间,法理难容判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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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亭惨案,瞬间震惊了整个归州城。

    樊府下人们早已吓得魂飞魄散,有机灵的家丁连滚爬爬地跑去州衙报案。

    顷刻间,衙役仵作蜂拥而至,将已是人间地狱般的樊府团团围住。

     现场惨不忍睹。

    二爷樊垣确已毙命,死状极惨;二奶奶张氏头部受重创,昏迷不醒,气息微弱;大奶奶郭氏亦昏迷不醒;孩童玉宝伤势沉重,奄奄一息;而凶手樊宏,则呆立血泊之中,手中仍紧握着那柄凶器铁锹,面对衙役的呵斥,既不反抗,也不言语,仿佛魂魄早已离体。

     衙役上前夺下铁锹,将其锁拿。

    仵作验明樊垣确系被铁锹劈砍致死。

    人证(众多下人和管家杜敬)、物证俱全,案情清晰明了。

    樊宏被直接打入死牢候审。

     公堂之上,知州大人惊堂木拍得震天响。

    如此骇人听闻的兄弟相残、灭门惨案,实属罕见。

    樊宏此时已稍稍清醒,对自己打死弟弟的罪行供认不讳,然提及起因,则痛哭流涕,将儿子被毒蛇咬死、怀疑二房陷害、酒醉失手推倒侄儿、继而遭弟媳弟弟围攻、妻子被打晕后自己狂性大发等情由一一陈述,言词悲切,闻者唏嘘。

     然而,法理无情。

    纵然事出有因,樊宏亲手杀死胞弟乃是事实,且手段残忍。

    依《大清律例》,兄弟相殴致死,罪责极重。

    加之众目睽睽,影响极其恶劣。

    知州虽知内有隐情,亦难徇私。

    最终判决:樊宏因斗殴误杀亲弟,判杖刑一百,流徙两千里,至边远驿站服苦役两年。

    待刑部批复后执行。

     这边官府判决已下,那边樊府之内,更是愁云惨雾,哀嚎遍野。

    张氏重伤,经名医竭力救治,总算保住性命,但身体受损极重,时常神志不清;其幼子玉宝,本就磕伤要害,又受此惊吓,伤势恶化,拖了几日,竟也夭折了;郭氏头部受创,一直昏迷不醒,卧病在床,如同废人。

     短短数日之间,樊家二爷樊垣、长孙玉天、幼孙玉宝皆亡;大爷樊宏身陷囹圄,待流徙苦役;大奶奶郭氏、二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