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粉色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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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会乱花钱,之前逛夜市的时候就表现的很持家。

    我顺便还能购买一点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之后魏语挽着我到城市的街道四处闲逛,她很喜欢吃,尤其喜欢吃辛辣油腻的食物,所以她每逢路过一家烧烤店都会蹲下脚步,一脸享受的深吸一口这佐料与脂肪炙烤的浓香,然后在拉着我继续走。

     偶尔她还会去奢侈品店里看包包,甚至还会去4S店看车,只看不买,因为买不起。

     和魏语相比,我觉得我的精神世界很空虚。

    我不喜欢吃那么多美食,对奢侈品也不在乎,甚至对很多男孩子都感兴趣的汽车也不是很了解。

    魏语的那辆奥迪还是她给我介绍,我才认识的。

     截至目前,我人生可数的空闲时间里很多时候都在看书。

    而且我看书的时候也不是很快乐,更多的像是在逃避。

     逛到晚上七点,我们只是去超市买了花露水、蚊香、创可贴等用品,当然还有一袋子的棒棒糖。

    除此以外我还去饰品店里买了两只二十块钱的手表,为的就是巩固我们的时间观念。

     手表是我和魏语一起挑选的,她选了一个粉色的,而我喜欢简约,所以选了个银白色的。

     离开饰品店,我把粉色的递给她,结果她纤纤玉指揪着银白色的手表不放,执着的说:“我要这个。

    ” “你拿银白色的,我只能拿粉色的了,我一个大男人戴粉色手表合适吗?” 魏语挑起嘴,一把将手表从我手里夺过,得意洋洋道:“男人不一定不能戴粉色手表呀,谁规定粉色是女性专属?我觉得你戴粉色的就挺合适。

    ” 我无奈的扯了扯嘴角,“关键我不喜欢粉色啊。

    ” “人生苦短何妨一试。

    ”魏语迫不及待的抬起我的手,娴淑把粉色手表系在我的手腕上。

    系完之后笑嘻嘻的拍了拍表盘,窃笑:“真不错!很符合你的气质。

    ” 我:………… …… …… 喜欢出卖那年夏天:与美女流浪的日子请大家收藏:()出卖那年夏天:与美女流浪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