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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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行此事。
” 虽然没做过,但天幕禁止谎言,后世刘秀也未为他辩驳。
刘询知道,他必然做了此事。
也必然遗祸后世,才会为秦念这般一字一顿地指名道姓。
【秦念:刘询,可惜你现在还没有干这事,不然朕真想问问:你是在讥讽你改嫁的高祖母失节吗?】 刘启时期。
王娡:“……” 无故被牵连的她不怨秦念。
她甚至能够理解秦念的愤怒。
明朝的后宫妃嫔是被迫殉葬,民间女子的境遇只会更差。
她既当过妃嫔,也曾是民间女子。
……… 刘询当然不会不敬高祖母! 他也看出秦念指责的是他赏赐贞妇。
赏赐为夫守节不改嫁的寡妇…… 若非秦念的讥讽,刘询绝对不会认为这么做是错。
鼓励守节……是错? 【刘秀:逼迫女子守节,是后世儒生之错,但鼓励守节又何错之有?】 【秦念:你们鼓励女子守节的同时,有鼓励男子守节吗?】 【刘秀:?】 【秦念:于是后世异族入侵之时,无需守节的儒生们跪得可快了。
他们再逼着女子守节,号称“男降女不降”。
】 “男降女不降”这句话出自于清朝的《清稗类钞·服饰类》。
指的是汉族女子穿汉服、缠足,而男子穿满服。
但秦念把这话用在降元的儒生身上一点都不违和。
因为元朝时的儒生,就将缠足作为“民族气节”的载体。
【刘秀:竟无耻至此?】 刘秀震惊。
后世的男子怎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什么叫做“男降女不降”? 己身已经降敌,还要迫使女子不降? ……… 别说皇帝觉得无耻。
就连明朝以外的各朝儒生,都觉得不敢置信。
而明之三朝的儒生,在秦念揭露出他们所做的一切时,大多是破口大骂,各种狡辩,不肯承认“男降女不降”之说。
【秦念:将守节的责任压在女子身上的时候,你们就没想过这等同于鼓励男子推卸责任吗?】 【刘秀:……原来如此。
】 刘秀总算明白秦念在说什么。
自宣帝开始的鼓励女子守节,看似是赏赐与鼓励,实则是“责任”。
【秦念:汉时还只是赏赐节妇,可到被异族压着打的宋朝,儒家就开始贬低不是“节妇”的女子——改嫁即失节,扬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 也有很多人给程朱理学洗地,说程朱理学要求的是男子,只是后世执行坏了。
可《二程全书》是这么写的: “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
” 若是娶失节的女子,自己就也失节了,这叫要求男子? 把改嫁的女子说成“失节”,这不叫压迫女子? 后面还有对话: “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
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 ——问:若是有贫穷无依靠的寡妇,能不能再嫁?答:后世怕冷死饿死,才有这种说法,然而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这哪里是要求男子? 而“凡人为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这句话,被当作是理学对男女一视同仁的证据,可它的后文是: “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盖缘奉公姑或主内事尔。
如大夫以上至诸侯天子,自有嫔妃可以供祀礼,所以不许再娶也”。
——大夫以下需要妻子来侍奉公婆或主持家务,所以可以再娶;大夫以上有妃嫔,所以不许再娶(但儒家管不着“大夫以上至诸侯天子”)。
这叫一视同仁?
” 虽然没做过,但天幕禁止谎言,后世刘秀也未为他辩驳。
刘询知道,他必然做了此事。
也必然遗祸后世,才会为秦念这般一字一顿地指名道姓。
【秦念:刘询,可惜你现在还没有干这事,不然朕真想问问:你是在讥讽你改嫁的高祖母失节吗?】 刘启时期。
王娡:“……” 无故被牵连的她不怨秦念。
她甚至能够理解秦念的愤怒。
明朝的后宫妃嫔是被迫殉葬,民间女子的境遇只会更差。
她既当过妃嫔,也曾是民间女子。
……… 刘询当然不会不敬高祖母! 他也看出秦念指责的是他赏赐贞妇。
赏赐为夫守节不改嫁的寡妇…… 若非秦念的讥讽,刘询绝对不会认为这么做是错。
鼓励守节……是错? 【刘秀:逼迫女子守节,是后世儒生之错,但鼓励守节又何错之有?】 【秦念:你们鼓励女子守节的同时,有鼓励男子守节吗?】 【刘秀:?】 【秦念:于是后世异族入侵之时,无需守节的儒生们跪得可快了。
他们再逼着女子守节,号称“男降女不降”。
】 “男降女不降”这句话出自于清朝的《清稗类钞·服饰类》。
指的是汉族女子穿汉服、缠足,而男子穿满服。
但秦念把这话用在降元的儒生身上一点都不违和。
因为元朝时的儒生,就将缠足作为“民族气节”的载体。
【刘秀:竟无耻至此?】 刘秀震惊。
后世的男子怎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什么叫做“男降女不降”? 己身已经降敌,还要迫使女子不降? ……… 别说皇帝觉得无耻。
就连明朝以外的各朝儒生,都觉得不敢置信。
而明之三朝的儒生,在秦念揭露出他们所做的一切时,大多是破口大骂,各种狡辩,不肯承认“男降女不降”之说。
【秦念:将守节的责任压在女子身上的时候,你们就没想过这等同于鼓励男子推卸责任吗?】 【刘秀:……原来如此。
】 刘秀总算明白秦念在说什么。
自宣帝开始的鼓励女子守节,看似是赏赐与鼓励,实则是“责任”。
【秦念:汉时还只是赏赐节妇,可到被异族压着打的宋朝,儒家就开始贬低不是“节妇”的女子——改嫁即失节,扬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 也有很多人给程朱理学洗地,说程朱理学要求的是男子,只是后世执行坏了。
可《二程全书》是这么写的: “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
” 若是娶失节的女子,自己就也失节了,这叫要求男子? 把改嫁的女子说成“失节”,这不叫压迫女子? 后面还有对话: “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
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 ——问:若是有贫穷无依靠的寡妇,能不能再嫁?答:后世怕冷死饿死,才有这种说法,然而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这哪里是要求男子? 而“凡人为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这句话,被当作是理学对男女一视同仁的证据,可它的后文是: “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盖缘奉公姑或主内事尔。
如大夫以上至诸侯天子,自有嫔妃可以供祀礼,所以不许再娶也”。
——大夫以下需要妻子来侍奉公婆或主持家务,所以可以再娶;大夫以上有妃嫔,所以不许再娶(但儒家管不着“大夫以上至诸侯天子”)。
这叫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