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给你看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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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驻阿富汗英军的一等射手,这狗东西运气真好。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林歌当即抬起枪感受了一下,没法开枪感受不到太多,但比AKM要重许多,重了大概快两公斤吧,林歌反倒是喜欢重一点的手感。

     “啧啧,真想开两枪试试,唉,你有这种好东西居然不用?真是暴殄天物!” 林歌现在还体会不到收藏枪械的意义,在他看来,优秀的,值得收藏的枪,那就更应该出现在它该出现的地方才对啊! 就是要大杀四方才能体现好枪的价值! 米尔斯白了他一眼说道:“我又不是精确射手,没有精确射手的准度和技巧,在实战中用这把枪反而会变成累赘的知道吗?再说了,我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美国,最坏的情况就像今天那样交火,根本不用中远距离射击。

    ” 这方面林歌确实不懂,无法反驳,只能羡慕…… 虽然这些枪都不是他的梦中情枪,但都是实打实的军版真货,也足够让林歌垂涎三尺了! 妈的,挣钱,买枪! 看到林歌像是便秘的表情,米尔斯爽快了,笑了两声说道。

     “等你挣钱了,你爱买什么枪买什么,爱怎么改装都行。

    走吧走吧,喝酒喝酒。

    ” 两人又回到客厅,继续喝酒聊天。

     到半夜快一点的时候,林歌终于是有点撑不住了,在米尔斯喝醉的碎碎念中沉沉睡去。

     这段日子他实在太累了,加上之前的睡觉的时候安全没有保障,环境虽然还行,但半夜总怕有人进他的帐篷,所以睡眠很浅。

     这次终于能安心睡个好觉,睡的死沉死沉的,第二天还是被米尔斯的手机来电吵醒的。

     林歌睡在沙发上,听到手机铃声,迷迷糊糊地半睁着眼睛,这铃声不是他的,他翻了个身子,踹了踹躺在地毯上打鼾的米尔斯。

     “嗯?嗯!” 米尔斯也睡的死沉,被林歌踹醒之后才听到铃声,在地板上摸索了一会儿才摸出手机,闭着眼睛接通了电话。

     “喂?我是米尔斯。

    ” “嗯……嗯,嗯?” 米尔斯坐了起来,打了个哈欠,“好,我……”他看了一眼时间,“一个钟头后来找你,嗯,就这样。

    ” 说完,他把手机一挂,踢了踢林歌的脚。

     “起来,来活了!” 喜欢谁让他当佣兵的!请大家收藏:()谁让他当佣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