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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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暮这场穿书,命运的齿轮没启动,人生的链子倒是被谢意搞掉了。

     为今之计,想要赚钱,带着江小兰好好活下去,只能用这个医疗系统,给人治病看诊。

     想到这里,时暮躺不住了,准备出门寻一寻帮人看诊的机会。

     时值处暑,气温还高。

     时暮想换衣服出门, 搜寻半天,发现自己只有两件衣服,两件都很旧,还有缝补痕迹。

     但也只能穿上。

     古代人都是长发,梳发髻时暮做不到,只用青色的发带,给自己简单绑了一个高马尾。

     出屋子,刚来到院子,迎面看到一个粗壮黝黑的男人进门。

     这院子有三间房,住了三户人家。

    时暮和江小兰住一间,这男人和他姐姐、姐夫,各住一间。

     男人叫宋念山,在城里做搬运石材、砖瓦的力工。

     时暮看到他一瘸一拐走进院中,裤子也被撕破一道口子,痛苦貌。

     开口询问:“宋大哥,你受伤了么?” 这是一个月前刚搬过来的时家小公子。

     虽然住一个院子,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但这小公子性格阴沉,除了搬来第一天,他娘带着他来打了个招呼,从来不说话,看看有些阴郁。

     别人出身官宦,和自己不是一路人,宋念山也没想过主动接触。

     这段时间,两人不曾说话,宋念山甚至都没看清过他的正脸。

     此刻听到他喊自己,不禁愣了愣,“时,时公子。

    ” 时暮往前两步,“宋大哥,你受伤了?”说着,便蹲下身查看他的伤口。

     划开的裤子下,小腿肚的伤口长三公分,深达皮下组织,血已经凝固,但沾了不少灰尘,看起来很是狰狞。

     宋念山今年二十一,既没成亲,也没和女子哥儿接触过。

     此刻低头看着这位小公子虽然衣着陈旧,但头发全部高高绑起,完全露出的眉眼如画一般,肤色更是白皙细腻,宛如白瓷捏就,倒让宋念山心中生出几分紧张。

     他检查完伤口,仰头看来,“怎么受的伤?” “搬石材时被尖角划伤,我拿个馒头就去医馆包扎。

    ” 宋念山做搬运力工,经常受伤,平时小伤也不包扎,但今天伤得深,不赶紧治好,要耽误七八天。

     刚想走,被时暮拉住手。

     宋念山感觉到他的手指纤细修长,像某种植物的嫩芽,有些不自然,“怎么了?” 时暮眸底荡起几分清亮笑意,“宋大哥,你不用去医院,我帮你包扎就行。

    ” 宋念山吃了一惊,“你帮我包扎?” “对!” 宋念山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要帮自己包扎伤口,反应不及,被他拉到院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