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具尸骸

关灯
尸体,但明显还没见底。

    武警荷枪实弹地守在周围,军分区独立连也进入戒备状态,无线电话里不断传来指令:保护现场,不许任何人靠近! 5月30日清晨,省厅的法医赶到。

    挖掘重新开始,尸体数目不断上升:10具、20具、30具......当最后一具被抬出来时,总数停在了33具。

     这是3号坑。

    王寇成在笔记本上记下,手指抖得握不住笔。

     就在这时,猪圈方向传来惊呼。

    干警们跑过去,只见一个新的土坑被揭开,里面又挖出8具尸体,排列方式和3号坑一模一样。

     2号坑。

    张景贤的声音沙哑,继续搜。

     6月5日,在厕所东墙下,最后一个坑被发现,里面是4具早已骨化的尸骸。

     总计48具。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恶魔的供词 龙志民被关在武警部队的办公室里,四周墙壁蒙着草垫子,四个墙角各站着一个持枪警卫。

    他戴着镣铐,却一点也不老实,整天念叨着:我是龙先进,你们不能这么对我。

     审讯开始了。

    王寇成把一张照片推到他面前——那是3号坑的尸体。

     龙志民的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又梗起脖子:啥意思?跟我没关系。

     这些人是谁? 不知道。

     你家萝卜窖里为啥有尸体? 龙志民突然笑了,露出黄黑的牙:我是为国家除害。

     我三不杀:不杀科技人员,不杀国家干部,不杀职工工人。

    他凑近了些,声音压低,我专杀残废人,杀那些憨憨傻傻的,他们活着也是浪费粮食。

     这话让审讯室里的人都愣住了。

    可查证后发现,死者里有复员军人、村支书,更多是像杜长英这样的壮劳力,根本不是他说的残废人。

     真相在一次次审讯中拼凑起来。

    龙志民从1983年开始作案,他总在西关车站转悠,专找那些找活干的外乡人,说挖猪圈一天五块钱。

    把人骗回家后,趁对方睡着,用锄头或酒瓶砸死,扒光衣服埋进事先挖好的坑里。

     为啥扒衣服? 洗干净能穿,头发攒多了能卖钱。

    龙志民说得轻描淡写。

     他甚至有个用烟盒做的笔记本,记着1208个人的名字,说是听来的,记着玩。

    可上面既有商县公安局的炊事员,也有邻村的农民,没人知道他记这些想干什么。

     严淑霞的证词更让人毛骨悚然。

    他杀第一个人时,我听见响声,不敢看。

    她坐在轮椅上,眼神空洞,后来他让我洗衣服,那些衣服上都是血,我不敢说...... 她曾托舅舅写过离婚诉状,说龙志民虐待成性,行踪诡异,可有关部门没当回事。

    案发前几天,她吓得躲在亲戚家,龙志民怎么叫都不回去。

     你就没想着报案? 谁敢啊......她突然哭了,他说要是我说出去,就杀了我全家。

     迟到的正义 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龙志民夫妇提起公诉。

    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法院判处二人死刑。

     龙志民不服,上诉说:黄巢杀了800万都没事,凭啥判我死刑? 陕西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9月27日,公判大会在商县体育场举行。

    龙志民穿着囚服,站在台上,脸上没有丝毫悔意。

    当宣判立即执行时,他突然喊道:我想不通! 枪声响起时,王建村的村民们聚在村口,没人说话。

    有人点燃了一挂鞭炮,说是,鞭炮声在山谷里回荡,像无数冤魂在哭泣。

     龙志民的土屋后来被一个老人以300块钱买下,可老人住了没半年就搬走了,说夜里总听见哭声。

    如今那屋子还在,荒草没了膝盖,窗户黑洞洞的,像只盯着人的眼睛。

     他的女儿那年才6岁,在外婆家长大,因为父母的事,在学校总被欺负,没读完小学就辍学了。

    后来有人说她改了名,远嫁到新疆,再也没回来过。

     案件结束后,公安部的调查显示,当地公安部门严重失职。

    江银山寻找弟弟时,两次反映情况都没回音;严淑霞的离婚诉状里明明透露出犯罪线索,却被束之高阁。

    如果这些能被重视,或许最后两位死者就能幸免于难。

     很多年后,还有村民会说起那个夏天。

    南秦岭的雨水特别多,把龙家门前的土地冲刷得发红,空气中总飘着股说不清的味道。

    有人说,那是48个冤魂在等着一个道歉。

     可道歉,终究是迟到了。

     喜欢大案纪实録请大家收藏:()大案纪实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