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我在大奴湖当光头强那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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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和陈野差不多年纪的李阳,这家伙实力确实不错,称得上最大黑马,他广撒网,拿铁丝线布置了非常多的套索陷阱,也是收获颇丰,基本每天都有肉吃。

     但要说最接近陈野的,还是猎人乔希,这家伙刚开始的时候就想着搞一头大型动物,将短期内的食物问题给彻底解决。

     所以他没有建造临时庇护所,转而背着装备寻找大型动物的痕迹,晚上就随便找个地方,生一堆火,饿了就找一些浆果来吃。

     没想到还真让他给找到了,在第三天早上的时候,他跟着一直追踪的足迹,找到了一群驯鹿,最后成功射杀了一只驯鹿,而且是一只公驯鹿。

     驯鹿的体型自然是比不上麝牛的,但乔希射杀的那只驯鹿也有差不多二百公斤的样子,足够乔希吃好长时间了。

     只能说,不愧是顶级猎人。

     …… 对于陈野来说,这几天是有些无聊的。

     对于这几天无聊的生活,陈野为它取了一个别样的名字,叫“我在大奴湖当光头强那些天。

    ” 形象,非常的形象。

     当然,要是陈野是光头的话,那就更加的形象了。

     …… 一转眼,荒野独居比赛来到了第十天。

     第十天的天气非常不错。

     因为昨晚下雨的缘故,空气比往常湿润不少,吸一口,感觉整个人都舒服了不少。

     陈野弯腰从庇护所中走了出去,抬头眺望着远方。

     “真快啊,又要开始光头强的一天了。

    ” “呜呜。

    ” 一个声音在陈野的脚边响起,陈野低头一看,是小家伙火焰。

     经过五六天的磨合,火焰已经不害怕陈野了,且将陈野当做了主人。

     这不,现在就是跑过来撒娇的。

     陈野呵呵一笑,蹲了下来,挠着火焰的下巴。

     火焰舒服的眯起了眼睛,尾巴摇的欢快,不知道还以为是一只狗呢。

     “啊啊。

    ” 阿玛特拉斯的叫声也响起。

     陈野站起身,走过去一瞧。

     相较于刚捡到阿玛特拉斯的时候,阿玛特拉斯已经长大不少了。

     最显眼的就是身上的绒毛变得极少了,相信要不了几天,这些绒毛就要彻底脱落了,而到了那时候,也就是阿玛特拉斯学习飞翔,出窝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