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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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高中以后,有了一些小小的变化。

     经过这么长的努力,列姑射岛的疫情控制住了。

    照柏人的说法是,「用放射线杀癌细胞,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光了。

    」 虽然说这种金石俱焚的恐怖治疗早就绝迹,癌症已经是可以施打疫苗就避免的疾病,但对于一个出生于灾变前,对诸多疾病都曾经束手无策年代的欧吉桑,就不要太计较他的举例。

     就像黑死病曾经是绝症,癌症曾经是绝症,现在真正的绝症早就让位给各式各样的瘟疫。

     但红十字会这些年的努力并没有白费,现在呈现出一种缓解的状态。

    特机二课的工作减少很多,柏人在家的时间也变长了。

    我过着一种比以前更像正常人的生活。

     我们学校的名字长得让人记不住。

    全名是:「列姑射群岛国立大成至圣文宣先师学院」。

    为什么是这个奇怪的名字,校史也含煳不清,我后来查资料发现是孔老夫子的諡称。

     …是谁取这种背不起来的名字的? 事实上也没人记得起来,通称都说那个「最高学府」、「贵族学校」。

    从国中开始就要入学考,即使念了国中,成绩不到标准,还是没办法直升高中,大学也是。

     虽然是这样竞争激烈又有名的学校,进来读还是只有一种「原来如此而已」的感觉。

    没有什么梦想,也没什么期待。

    并不是很喜欢唸书,只是家人的要求。

    我的同学就是这样普通又浑浑噩噩的少年少女,好像缺少一种力气。

     每天上学作业本都会被他们抢去抄写,一问又不是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但还是来学校抄作业。

    真不明白啊…这些人。

    连兴趣都没有,只是随波逐流。

     我反而加入了卡漫社。

    这群人的狂热让我觉得有意思。

    看他们争辩,挥舞着双臂面红耳赤,大声咆哮或捶桌子。

    虽然常逼我穿那种奇怪花边连身裙或连大腿都快遮不住的无袖旗袍,朝着我喊「萝莉萝莉」…我还是很喜欢他们的生命力和热情。

     虽然很幼稚就是啦。

    但我这样死气沉沉的小老太婆也真的没啥资格说人家。

     因为每週两次社团活动都很晚,所以我都从高中部的侧门回家,也因此,常常经过一家麵包店。

     那是一家小小的麵包店,门前种了几盆花草,店面很乾淨。

    以前做麵包的老爷爷还在时,他们家的布丁和蛋糕很有点名气,下课常常围满吱吱喳喳的学生。

    但我第一次月考的时候,老爷爷过世了,听说麵包变得很难吃,就没什么人光顾了。

     有时候我会看到一个女孩在收拾,年纪大约十七八岁,应该是老爷爷的孙女吧? 城北虽然比城南富裕很多,但还是不能断绝游民的存在。

    经过麵包店,我常看到一些鬼鬼祟祟的游民在附近出没。

    大约是在觊觎卖不出去的麵包吧?但是游民越多,学生越不愿意来,这家店可能也撑不久了。

     但城北的游民比城南狡猾多了。

    他们多半都拿着髒兮兮的乐器,可能是一把断弦的吉他,或是吹不出声音的笛子。

    他们辩解自己是街头卖艺的「音乐家」,警察拿他们也没办法。

     呿,他们懂什么是「音乐家」吗? 这天,社团活动结束,我从侧门走回家。

    社团活动的时间很不稳定,我跟柏人说,我自己会搭车回去,他倒是没说什么,也许他也觉得我可以应付这个世界了吧? 我很喜欢这个时候,静静的行走着,只有月亮跟着我。

     「喂,小姐,借我一点钱搭车吧?」阴暗中,一双苍白得像是骷髅的手伸出来,贪婪的掌心向上,「借我一点钱吧?」 手腕上都是密密麻麻的针孔,瘀青成一大片。

     我瞟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

     「妳瞧不起我是不是?」他从阴暗中走出来,嘴角流着唾液,眼神呆滞,手上拿着一根黑管。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臭女人,妳瞧不起我?!」 他扬起手底的黑管,敲了下来。

     黑管。

     我知道要躲,但动作迟钝,还是被敲了一下。

    他扑上来,紧紧抓住我的手臂,我只看得到他的嘴,张得极大,像是没有底的深渊。

     恶臭,黑管。

     反射动作似的,我按住他抓着我的大拇指,用力反折,他嚎叫着鬆开手,我已经用手肘攻击了他的横隔膜,然后在他弯下身时敲了他的头顶。

    我不停的揍他,没办法停手。

    我忘记了…和特机二课的叔叔交手,我很逊,但我对付的只是个普通人。

     非杀掉不行…我要活下去。

    一定要…一定要打烂他的头,一定… 「别杀我!求求妳,别杀我…」那个明显用药过度的男人在地上翻滚,满脸是血,「对不起对不起…别杀我…」 他的黑管染了血。

     我不断喘息,昏乱的理智渐渐回来。

    别、别杀他。

    他不是殭尸,他是个可怜虫。

     他可能会犯罪,但不该由我来制裁。

     我鬆开紧握的石头,掉在地上,铿隆隆。

    连话都说不出来,我用力指向远方。

    他看懂了我的手势,连滚带爬的逃跑了。

     染血的黑管,他忘记带走。

     我以为我可以忘记,我以为早就脱离了梦魇。

    但事实上…永远不够远,不够远。

     每个人都写过这样的作文题目,「我的志愿」。

     我的志愿让老师笑很久,但当时还小的我用大人的口吻写,「要开很多早餐店,雇用很多人。

    让他们都能够滴下额头的汗水,然后吃得饱,穿得暖。

    」 从小我就在早餐店帮忙。

    很多人每天都在酗酒、吸毒,然后乞讨。

    他们四肢健全,怎么可以这样做? 我认识一个住在楼顶的老婆婆,所有的财产就是那个摇摇欲坠的违章建筑和几大桶泥土。

    她就用那几桶泥土种菜,种药草,在床底下孵豆芽。

    就这样养活自己。

     人,只是想活下去,一定会有办法,一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