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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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佛里国王命名日的那天早上,阳光明媚,时有清风。

    珊莎站在塔楼窗边,看着大彗星的长尾巴,透过疾走流云,昭然可见。

    这时,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前来护送她去比武会场。

    “你觉得这颗彗星代表着什么?”她问。

     “这是上天派来荣耀您的未婚夫的,”亚历斯爵士立时回答,“你看,它闪着光辉,在陛下的命名日划过天际,好似诸神为他举起了旗帜,以示尊崇。

    老百姓都把它叫做‘乔佛里国王彗星’。

    ” 他们想必是如此告诉乔佛里的,至于实情如何,珊莎可不敢确定。

    “我听下人把它叫做‘龙尾星’。

    ” “是啊,乔佛里国王的宝座就是以前龙王伊耿的位子,他的城堡也是由伊耿的儿子所建筑。

    ”亚历斯爵士道,“他是真龙的继承人——深红又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这也是一个象征。

    依我之见,彗星定是上天送来宣告乔佛里国王陛下登基的,它预示着他终将击败敌人,赢得最后胜利。

    ” 真的吗?她不禁暗想,诸神真会如此残酷吗?眼下乔佛里的敌人包括她自己的母亲,还有哥哥罗柏。

    父亲已经死于国王令下,难道接下来就要轮到罗柏和母亲了吗?彗星是红色的没错,可乔佛里不只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他也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后代呀,而他们的标志是金底黑鹿,诸神怎不给小乔一颗金色的彗星呢? 珊莎骤然阖上窗子,转身背离窗边。

    “小姐,您今天真漂亮。

    ”亚历斯爵士说。

     “谢谢你,爵士先生。

    ”珊莎知道乔佛里要她出席比武大会以示贺意,便特别精心打扮过。

    她穿了一袭淡紫色礼服,戴着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

    礼服袖子很长,掩饰了她手上的瘀伤,那也是乔佛里的“礼物”——他一听说罗柏自立为北境之王,气得发狂,便派柏洛斯爵士来揍她。

     “我们走吧?”亚历斯爵士伸出手,她挽起来,随他走出房间。

    假如珊莎非得从御林铁卫里选一个作跟班,她宁愿是他。

    柏洛斯爵士脾气暴躁,马林爵士冷酷无情,曼登爵士那双怪异的死人眼总教她不舒服,普列斯顿爵士则一副当她弱智小鬼的神情。

    只有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彬彬有礼,会真诚地和她说话。

    有次乔佛里命令他打她,他居然还表示抗议,后来他虽然还是打了,但出手比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轻得多。

    他好歹为她求过情,其他人遇上这种情形,都是绝对服从……当然,猎狗例外。

    可小乔都叫另外五人打她,从不叫猎狗动手。

     亚历斯爵士有淡褐色的头发,脸长得也不难看。

    今天他的白丝披风用一片金叶扣在肩头,外衣胸前则用闪亮的金线绣了一棵枝叶繁茂的橡树,看起来十分潇洒。

    “在您看来,今天会由谁胜出呢?”他们一边手挽着手走下楼梯,珊莎一边问。

     “当然是我。

    ”亚历斯爵士微笑着回答,“只可惜这种胜利不足挂齿。

    这只是小场面、小比试,参加者不超过四十人,其中还包括侍从和自由骑手。

    把毛头小子打下马一点也不光彩。

    ” 上次比武大会可就不一样了,珊莎心想。

    那是劳勃国王特别为她父亲举办的,当时全国各地的达官贵人和英雄武士竞相涌至,互相较劲,而君临全城居民也都到场观看。

    她至今仍记得当时的空前盛况:河岸布满帐篷,骑士的盾牌各自悬挂在营帐门口,一长列丝质三角旗随风飘扬,精钢刀剑和镀金马刺闪着耀眼阳光。

    比武那几天,号角长鸣,马蹄轰隆,入夜之后则是宴席大开,弦歌不辍。

    那是她一生中最灿烂的日子,如今却恍如隔世。

    劳勃·拜拉席恩已不在人间,她的父亲则被视作叛国贼,斩首于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

    现在国内三王各据一方,三叉戟河彼岸战火炽烈,君临城中则挤满了来自各方、走投无路的人,难怪他们只能在有厚厚城墙庇护的红堡里为乔佛里举办比武竞技。

     “你觉得太后会出席吗?”每次有瑟曦在场约束儿子,珊莎总觉得比较安全。

     “恐怕不会,小姐。

    重臣们正在开会,说是有要紧事。

    ”亚历斯爵士压低声音,“泰温大人率兵朝赫伦堡前进,不愿照太后的命令领军至此。

    太后她可是气坏了。

    ”这时一队身披红披风、头戴狮纹盔的兰尼斯特卫士从旁经过,他立即噤声。

    亚历斯爵士虽好说闲话,却知要提防隔墙有耳。

     木匠在城堡外庭筑起了看台和竞技场,但其规模的确小得可怜,而前来观赏的人群还只稀稀落落坐了个半满。

    观众多半是穿着金袍子的都城守备队或披深红披风的兰尼斯特卫士,到场的贵族男女为数极少,只有那几个还留在宫里的人:脸如死灰的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就着一条粉红丝巾咳个没完;坦妲伯爵夫人被两个女儿——文静但迟钝的洛丽丝和毒舌的法丽丝——夹在中间;黑皮肤的贾拉巴·梭尔遭到放逐,原本便无处可去;艾弥珊德小姐还是个小婴儿,躺坐在乳母膝上。

    据说她不久便要嫁给太后的某个堂弟,如此兰尼斯特家族才好接收她的封地。

     国王坐在一顶深红天篷下的阴影里,一只脚随随便便地跷在雕花木椅的扶手上。

    弥赛拉公主和托曼王子坐在他后面,桑铎·克里冈则站在皇家包厢后方守卫,双手按着剑柄。

    他身披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用镶珠宝的别针系在宽阔的肩头。

    雪白的披风与他棕色的粗布外衣和镶钉皮背心有些不相称。

    “珊莎小姐到。

    ”猎狗一见到她,便简短地宣布。

    他的声音粗得像是锯木头,因为半边脸和喉咙都有烧伤,一讲话嘴巴就不住扭曲。

     弥赛拉公主听见她的名字,害羞地对珊莎点了个头。

    胖胖的小王子托曼却热切地跳了起来,“珊莎,你听说了吗?今天我要下场比武喔!”托曼不过八岁,看到他不禁令她想起自己的小弟弟布兰。

    他们两人同年,但布兰此刻人在临冬城,半身不遂,幸好性命无恙。

     珊莎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和他重聚的机会。

    “我为您对手的性命担心。

    ”她庄重地对托曼说。

     “他的对手是稻草人儿。

    ”小乔说罢起身。

    国王今天身披镀金战甲,胸前雕着一头怒吼雄狮,好似随时准备投身战火。

    他今天满十三岁,发育良好,个头极高,有着兰尼斯特家族特有的金发碧眼。

     “陛下。

    ”她屈膝行礼。

     亚历斯爵士也鞠了个躬,“陛下,请您准我先行告退,我要着装准备下场。

    ” 乔佛里唐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目光却没离开珊莎。

    他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很高兴你戴了我送的宝石发网。

    ”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松了口气。

    “感谢陛下厚爱……更谢谢您的赞美。

    陛下,希望您命名日开心愉快。

    ” “坐吧,”小乔指指身旁的空位,命令道,“听说了没?那乞丐王死了。

    ” “谁?”一时之间珊莎好怕他指的是罗柏。

     “韦赛里斯,‘疯王’伊里斯最后一个儿子。

    自我出生以来,他就在周游各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称是国王。

    哼,母亲说多斯拉克人终于帮他加冕,不过用的是熔掉的黄金。

    ”他笑道,“你不觉得很可笑吗?火龙可是他的家徽呢,这就好像你那叛徒老哥被狼杀死一样。

    说不定等我逮着他以后,就真把他丢去喂狼。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准备跟他当面决斗啊?” “陛下,我会乐于关注。

    ”我可是求之不得呢。

    珊莎保持冷静而有礼的口吻,然而乔佛里还是眯起眼睛,想判断她是否有嘲弄之意。

    “您今天会下场比试吗?”她连忙问。

     国王皱起眉头,“母亲大人说这样不妥,因为这场比武大会是为了给我庆祝才举办的。

    可我要真是下场,准会摘下优胜,好狗,你说是不是啊?” 猎狗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跟这路货色打?那还用说。

    ” 他是父亲那场比武大会的冠军,这点珊莎可没忘。

    “大人,那您今天会参加吗?”她问他。

     克里冈的语音充满不屑,“他们不配。

    这场比武根本是蚊蝇打架。

    ” 国王哈哈大笑,“哟,我的狗儿叫起来可真吓人。

    我看干脆叫你跟今天的冠军决斗好了,至死方休。

    ”乔佛里最喜欢逼人互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