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关灯
重组的定义,“企业资不抵债时,法律允许债权人提出重组方案。

    重整草案将债权人分为4组,分别是: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小额债权和施工债权。

    破产重整方案通过的条件是,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占债权总额的2/3以上。

    ” 顾铮听不懂专业术语,皱眉道:“你能不能说人话?” 卓杭说:“重整草案的清偿方式为:50万以下的全清,50万以上的最高上限还款50万。

    ” 企业破产时税务债权不优先考虑;商业地产施工债权是大额,欠款的客户数少;剩下的两组都是不满50万的小额,欠款的客户数多。

     卓杭利用小额人数多,通过2/3的重整草案,将大额人数少的施工欠款按照上限50万清算。

     损,真损! 怪不得催债的来堵门。

     卓杭自制GV,没传播不构成犯罪;挪用公款,时间较短、未从事非法活动不构成犯罪;破产重组,损失了部分人的利益,但不构成犯罪。

     虽然都没犯罪,但咋就感觉这么危险呢? 这疯批一直在法律边缘游走,时不时伸出腿来试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胆敢钻法律的空子,这种人真危险。

     顾铮怕忠言逆耳惹恼法外狂徒,便委婉道:“我有个朋友,做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经常被骂得抬不起头,日子过得挺惨的。

    ” 卓杭神色淡淡,看上去不想听他扯皮。

     顾铮说:“有些事儿吧,就是法律允许,但不提倡。

    ” 卓杭疑惑。

     顾铮挑明:“我朋友叫张三。

    ” 卓杭这回听懂了话外音,想了会儿才说:“本来是想用招标的一个亿申请破产,这事儿原本也是破产就能解决,但父亲非要重组。

    ” 顾铮也听明白言外之意。

     有限公司破产只需要缴纳注册资金就可以,破产重组偿还的钱要比直接破产多很多。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企业没钱,总不能把人往死路上逼。

    欠债是错,但没有那个企业家做生意的初衷是想欠债。

    现在实体产业不好做,跑路的老赖到处都是,卓氏地产积极偿还债务,清债步骤合法合规,在众多民营企业中已经算是有担当。

     顾铮不知该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