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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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小共同体内,婚姻、爱情、财产这些“个人问题”不仅家长的“专制”权力不能决定,即便家内、族内众人“民主决定”也是不行的。

    但是在大共同体层面,个人权利或许仍不该屈服于皇上或(革命者所反对的)政府的专制决定,然而如果是“人民”的多数意志,或者代表“人民”的“组织”意志,个人权利就无效了。

    换言之,小共同体中无论“专制”还是“民主”似乎都不能取消“自由”,但大共同体中皇上似乎不能取消自由,“人民”或“人民的权力”却是可以取消自由的。

     而如前述,那种只对小共同体有效的自由或“个人主义”,即“日本式自由主义”,过去可以和“军国主义”结合,如今也可以和俄式社会主义结合。

    事实上,到新文化运动发生时,日本已经处在“大正民主”时代,明治宪政一时似乎有向英国式宪政演变的趋势,福泽谕吉式的“日本自由主义”也似乎在向一般自由主义发展。

    然而,这一时期日本思想界对中国有影响的已经主要是左派社会主义者,如幸德秋水、河上肇、堺利彦、小林多喜二等,这种日本左派思想的影响已经从属于俄式社会主义,而在中国社会主义来源中不占重要地位了。

    加之“大正民主”转瞬即逝,相比之下,日本自由主义对新文化运动时期的中国自由主义影响更大,而这些影响仍然是明治时代的遗产。

     “娜拉出走以后”:从日式自由主义到俄式社会主义 有种说法认为,民国时期中国自由主义的毛病是其经济观点带有费边社拉斯基式的社会民主主义色彩,对自由市场缺少弗里德曼或哈耶克式的彻底信服,这导致了他们后来做了不合适的选择。

    笔者理解这种说法的心路,但不能苟同此说。

    20世纪前半期中国的命运归根结底是一场战争决定的,哪怕中国自由主义者个个如哈耶克,对战争结果也未必有什么影响。

    其次,无论弗里德曼或哈耶克对不对,像他们那种“彻底的”市场观点在西方也并不那么流行。

    而遑论“带有色彩”,就是拉斯基们完全掌权了的“民主福利国家”哪怕有种种缺点,但都不会给自由带来灭顶之灾。

    更何况经济观点与政治选择未必有固定的联系,胡适也对市场经济有保留,但他的政治选择并不与罗隆基相同。

    就算是罗隆基,所谓的选择也只是使他作为自由主义者受了迫害,并没有使他变成自由的反对者和扼杀者。

     但是“日本式自由主义”则不同,它直接有“暗道”通向反自由的体制,无论是日本式的“军国主义”还是俄式的极权主义。

    在这方面,新文化运动的最著名代表之一,无论作为“章门弟子”传播自由个性还是后来走向左翼文化运动都堪称典型的鲁迅可以作为样本。

     王元化先生曾指出鲁迅与其师章太炎一样深受留日时期的影响,一样“反儒不反法”,一样欣赏“法道互补”,一样称赞过秦始皇(但同时也坚持反对“不代表人民的”专制,如章太炎之反袁世凯、鲁迅之反蒋介石),一样提倡“大独大群”而反对“小群”。

    “章太炎常常提到的拜伦、尼采等思想家,也同样为鲁迅所尊崇;甚至连章太炎惊世骇俗地‘承认自己有神经病’,也成为鲁迅后来创作《狂人日记》的原本。

    ” 但是我们看到,章、鲁也有很不相同之处:章太炎行文极尽古奥,鲁迅却不但提倡白话,甚至还想废了汉字改行拉丁拼音。

    章太炎晚年复归于“国学”,鲁迅却由学日而进一步师俄,而他提出的“娜拉出走以后怎样”的著名问题,更是对“日本式自由主义”前景的拷问。

     鲁迅是在新文化运动末期向左翼文化运动转化的1923年年终提出这一问题的。

    娜拉是挪威作家易卜生剧作《玩偶之家》中为追求自由个性而离家出走的女主角,但易卜生本人并没有提出这个问题,或许在挪威的环境下这个问题并不重要。

    然而鲁迅敏锐地觉得这是中国的一个严重问题。

    他认为在当时中国的条件下,出走后的娜拉多半只有两个结局:或者“堕落”,或者“回来”。

    在鲁迅看来两个结局都很不妙。

    鲁迅认为这是由于社会经济不平等造成的,他明确地说:“如果经济制度竟改革了”,那关于娜拉出走之后的担忧就“当然完全是废话”了。

     显然,鲁迅的结论是出走以后的娜拉应该投身于变革经济社会制度的事业,亦即投身于“革命”。

    然而他绝对没有想到,在“日式自由主义”转化成“俄式社会主义”的中国,这样做的娜拉们可能会遇到更大的问题,甚至比“堕落”与“回来”都犹有过之。

     从“儒表法里”到“马表法里”:历史的循环与启蒙的再出发 一战与新文化运动已经过去一个世纪,如今反思,令人感慨万千。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巴黎和会对中国不公,导致民族主义在新文化运动中占了上风,这是过去人们经常强调的。

    但是巴黎和会的不公其实在几年后的华盛顿会议上基本得到了纠正,新文化运动尤其是其激进一翼的趋向极权化却没有改变,甚至变本加厉。

    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