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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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了就好了。

    ” “嗯。

    ”她抿着嘴,一脸无助的乖巧,这孩子看上去比她的父母都要聪明。

     就算是——为了柠香吧,要活下去。

    活久一点。

    她会长大的。

    他这么想的时候,似乎已经听见死神那种尽了力但还是忍不住的笑声。

     随后的几年他总是把“死”挂在嘴边上。

    跟旧朋友见面的时候,常开自己的玩笑,邀请他们来吃自己的丧席,并且可以提前点菜,几位老友因为菜色和口味的问题还认真地起了争执;他认真地交代小儿子,死了以后他们一家还是尽管住在这个房子里,不过要代替他把那几架子的书保存好,要么替柠香留着,柠香不喜欢看书的话,就捐给他原来单位的图书馆;曾经诊治过他的医生过年的时候打电话问候他,他爽朗地说:“让大夫费心了,还活着呢。

    我也纳闷怎么还活着……”言毕,大笑。

     就是在那段时间,他开始喜欢哼那首旧时的歌谣:“她的确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其实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就像当年取悦那个新时代新世界那样,用所有的乐观玩笑和豁达取悦着死亡。

    用这种彰显出来的“不怕死”,取悦着死亡。

    这种小心翼翼的讨好,让他错觉活着的时间,变得久了些。

     就这样送走了癌症之后的第二个五年。

     往下的回忆就没那么清楚了。

    白驹过隙,人们的眼睛都太容易盯着白马,即使他们知道岁月与白马无关,不过是它身下被奔跑带起来的那一小阵疾风。

    他不知道人们是什么时候忘记了他得过癌症的。

    也许,是从他穿上纸尿裤的那天起。

    他的视力听力都退化得不算厉害,记忆力也尚可,只是腿脚渐渐成了磐石,从客厅的沙发到厕所的那一段距离,对他来说,比旷野中两个古代烽火台间隔得都要远。

    裹上了婴儿的纸尿裤,他从此就不用再跋涉。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他的身体成了个黄沙漫漫的古战场。

    就连癌细胞都能在此长眠安息,变成化石。

     和纸尿裤一起到来的,还有对自己日益增加的漠然。

    不再在乎自己身上开始散发某种类似腐朽的气息,不再在乎被人在客厅里褪下裤子清洗,不再在乎打盹的时候口水流出来弄脏衣领——晾晾就干了,有什么要紧,就算晾不干了,又有什么要紧;也不再在乎电话那边传来的旧友故交们的死讯。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家里有个护工开始每天过来三小时,清洗他,照顾他吃饭,给他换衣服——护工原本在对门邻居家当差,三十年的邻居了,比他年轻二十岁,患上了阿兹海默,有个爱好,就是在护工低下头来替他擦洗身子的时候,冷不防重重地咬人家的肩膀。

    护工把药片和胶囊一个一个地放在盘子边上,对他说:“瞧我肩膀上这些牙印儿,昨天晚上还渗血,真是吓死人,老寿星,您真是比对门儿那位有福气多啦,九十多岁的人,脑子还这么清楚,我每天在他家,就是数着钟点儿盼着来您这儿上班……” 他突然问护工:“有客人么?” 护工愣了一下:“没有,老爷子。

    ” 他说:“睡着的时候也没有?” 护工答:“没有。

    有客人我当然得叫您。

    ” 一直没有死神的消息。

     他想见他一面。

    跟不跟死神走,是另外一回事情,可以到时候再讨论。

    他只是怀念着死神那张亲切温和偶尔带着狡诈的脸,如今,让他有兴致怀念的东西,真的不多了。

    他曾经一时兴起,奋力地拄着拐杖,挪动到对门去,想看看老邻居。

    但是邻居已经不认识他。

    他只能坐在邻居对面,听他各种胡言乱语。

    邻居的儿子一直紧张地盯着他看,好像在盯着一个定时炸弹。

    后来邻居的儿子终于坐不住,跑到对面去把护工叫来,两个人一起,合力把他搀起来,像是搬动一件珍贵的黄花梨家具:“老爷子,下次再来串门,该回去吃药了……” 他像是自知大势已去那样,奋力地回过头,对邻居说:“我会再来看你。

    ”邻居突然像婴孩那样张开双臂,嘶哑并且旁若无人地哭喊:“我跟你说,我真的不想,不是我愿意的,是日本人逼着我,要我强奸那个姑娘,真的是他们逼我做的……” 护工在一旁强忍着笑意,就像是在看电视小品。

     在他九十九岁那年,他参加了柠香的婚礼。

    还是一样,婚礼上,恨不能人人都来参观他。

    他眼睛半睁半闭,草坪上装饰的气球远远地悬挂在视线边缘,像串葡萄。

    他倒是不需要应酬任何人,每个人自然会对他笑脸相迎,他们通常也用类似的笑脸对待婴孩和大熊猫。

    死神站在绿草坪上那堆白色桌椅之间,慧黠地对他一笑。

     他静静地看着死神从阳光里向着他走过来,站在他和一身白纱的柠香中间。

     “好久不见。

    ”他是真心的。

     “是呀。

    ”死神的面貌却一点没有改变。

    如今的死神看上去就和他的儿子们年纪相仿。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经历过的衰老,已经比很多人的一生都要长。

     “走吧。

    ”他安静地说,“这次是时候上路了吧?” “你总这样,”死神笑他,“你还真以为你能想活就活,想死就死,并且死在你最想死的时候——那样的话,你还是人么?” “我就是想告诉你,我没有过去那么怕了。

    ” “恭喜。

    ”死神言语间的那种嘲弄,在他听来已经习惯。

     “我这次是真心的。

    也不是说一点都不怕,可是……”他似乎是对着空气挥了挥手,“让我跟你走吧。

    ” “真想好了?” “是。

    ” “为什么呢?” “以前总是怕,总是怕,现在怕累了,就不怕了,就觉得还不如跟你走更好。

    现在死,更清静。

    ” “别撒谎。

    ”死神深深地凝视着他,这句话似乎以前也从他嘴里听过。

     “没撒谎。

    ” “是突然觉得,现在跟死比起来,更怕活着了吧?”死神的语气里突然有了种前所未有的忧伤,“你为什么从来都不愿意说实话?” “随便你怎么说。

    ”他没发现,此刻的自己赌气的语气很像面对着一个老朋友。

     “爷爷——”柠香清脆的声音划过了整个草坪,“跟我们一起照相,好不好?” 百岁生日是在家里的床上度过的,他在某个清晨突然发现自己无法挪动,从那以后,轮椅就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手臂的活动也有了障碍,需要别人喂他吃饭。

    语言的能力也衰退了大半,很少跟人对话。

    其实他还是能说话的,只不过说话真的是一件很累的事情,还不如索性装作说不了话了,也不算失礼。

     他坐在轮椅上,听见门外走廊里传来邻居家的声音。

    一阵惊呼伴随着挣扎,其间还有老邻居愤愤的咒骂,以及一只狗受惊了的狂吠声。

    他知道,他的邻居又去偷吃放在门口的狗粮,被他儿子看到了,自然要抢。

    小儿子退休的那天,看着他说:“现在我有的是时间了,我来照顾你。

    ”他已两鬓斑白,需要每天服用降血压的药。

     他一百零四岁了。

     柠香在二十九岁那年,成了一个寡妇。

    她的丈夫在某个雨夜,喝了点酒,开车撞上了高速路的护栏。

    他看着柠香默默地把自己的箱子拖进门,再一言不发地把衣服挂回曾经的房间。

    他在心里对死神说:你是不是搞错了? 他每天都看电视,准确地说,是家人每天都会把他的轮椅推到电视机前面。

    也不管屏幕上放的是新闻,还是财经,还是肥皂剧,总之他会认真地盯着看。

    如果有谁突然过来转台,他就跟着看新的频道,从不挑剔。

    他恍惚觉得,自己也许能在那个方正的屏幕里看见死神——总之那家伙有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

     那是一个夜晚。

    小儿子和儿媳去参加大学同学聚会,柠香坐在沙发上每隔几分钟就会换一个频道,他静静地,没有任何意见。

    他喜欢这个难得安静的夏夜。

    空气里有潮湿的味道。

     柠香突然放下了遥控器,电视屏幕上在播一个谈话节目,讨论石油价格和中东局势。

    柠香也不转过脸来看他,突然幽长地笑笑:“爷爷,你说有意思吗,他死了的这几个月,我一次也没哭。

    ” 柠香善解人意地停顿了一下。

    然后接着说:“其实,你知道,我没那么意外……这两年,我坐他的车的时候,早就注意到了,车速特别快的时候,他会偷偷地,把安全带解开。

    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没跟他提过这件事。

    我知道,这样下去早晚会出事。

    但你说奇怪不奇怪,有时候,我甚至也会跟他一起,把安全带解开,他就装作没看到。

    爷爷你明白吗?” 柠香叹了口气,自己对自己笑笑:“可我就是哭不出来,爷爷,我想提前告诉你,我最讨厌当着很多人掉眼泪。

    所以啊,你的葬礼上,我也不一定哭得出来,可是你记得,那不代表我不想你,记得这个,行吗?” 他说:“你不用哭。

    我知道的。

    ” “我就知道你还能说话。

    ”柠香看着她,像五岁那年一样笑着。

     那天夜里,隐约有闷雷的声音。

    他闭着眼睛,感觉自己沉重的身体像植物那样,等待着雨水降临。

    死神坐在他的床头,他们彼此会心一笑。

     “时候到了吧?”他说。

     “差不多了。

    ”这么多年,死神终于肯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挺好的,谢谢你。

    ”他闭上眼睛。

     “不想活了,是吗?”死神似乎是在叹气。

     “是。

    你说得没错,之前几年确实害怕活着,可现在也没那么怕了,所以,应该是时候了吧?” 他感觉死神微微俯下了身子,带着笑意的声音清晰地在刺进他的耳膜:“我告诉你个秘密算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五次三番地来找你?我可不是对所有的人都这样。

    因为,你呀,你会是这个国家最长寿的人。

    你会因为活得最久被记载到历史里面。

    直到有一个活得更久的人来顶替你。

    现在,你就安心吧。

    还早得很呢。

    ” 他把眼睛闭得更紧。

    他眼前看见的,是六十年代末他待过的那个农场。

    那天他的任务是放牛,但是起床的时候他不小心穿错了鞋子,两只脚穿的都是左鞋。

    从清晨,到黄昏,他不敢跟监管他们的人说,他想回去换鞋子,因为这又会变成他的罪证。

    他们会说他是故意把鞋穿错借以逃避劳动。

    他知道,他们津津有味地看着他歪歪扭扭,一步一个趔趄地奔跑。

    那眼神跟护工看着老邻居偷吃狗粮时候的,别无二致。

    他倚着那头悠然自得的黄牛,把已经肿得很高的右脚腕轻轻藏在左腿的后面。

    他装作没有发现旁人的观赏,在心里满足地自言自语:夕阳无限好。

    他已经这样装了一百年。

     他听见自己说:“求求你,带我走吧。

    ” 他明知道这没用。

    延展在他面前的,是一片光可鉴人的地板,也许那是神的领地。

    而他是那个擦地板的人。

    污浊破旧的拖布,就是所有“不想死”和“不想活”的渴望。

    终于又一次地张嘴乞求了,不,也许严格地说,应该是祈求,因为毕竟面对的是神。

    可是,有什么区别?窗玻璃上隐约有细碎的敲击声,外面下雨了。

    他终将五世同堂。

     2012年7月12日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