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漕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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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南粮北调的顺利进行,明朝官府对内陆运河进行了疏浚,从而构建了一个庞大的漕运体系。

    围绕税收和物资分配,运河沿岸地区逐渐发展出一套复杂而根深蒂固的“漕规”体系。

    地方官员、商人和船工通过“漕规”共同分享利益,例如操控粮食的收购价格、垄断运输权利等。

    长期从事漕运的船工和纤夫为了抵御官府的压迫和土匪的掠夺,以同乡和宗族为纽带,结成帮派,形成了早期帮会的雏形。

    到了明末,江南地区的稻米贸易十分繁荣,一些工人转型成为“中间商”,利用武力控制市场交易环节,成为了半合法化的地方势力。

    明末的漕帮兼具工会和黑社会的双重性质:对内协调工人的权益,对外则通过暴力手段垄断运输线路、勒索商船。

    到了崇祯朝的后期,漕帮已经展现出军事化的特征,使用暗语传递命令、制定帮规,并收编沿河的土匪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漕帮的领导者通过向地方官员行贿以获得保护,有时甚至被吸纳进漕运的官方管理体系中,担任如“漕头”等职位;一些官员则借助漕帮的力量来完成税收任务,从而形成了“官帮共治”的局面。

    漕帮在明末的实质是一个灰色利益集团,它是由运河经济和腐败的官僚体系共同催生的。

    其形成过程可以概括为:运河开发→工人自发组织→通过暴力手段实现垄断→最终与官方力量合流。

     前面已经提到,在天启年间(1621-1627年),漕粮改折政策失去了控制。

    为了填补辽东军费的赤字,朝廷强制性地将30%的漕粮以银两的形式征收,然而这种折价远低于市场上的米价。

    这一措施导致了运军的集体逃亡,到了1625年,漕船的缺额达到了惊人的1200艘,大明的漕运系统因此崩溃。

    部分漕工转而从事私盐贩运或劫掠商船,形成了松散的水匪团伙。

    他们对水道地形了如指掌,常常伪装成渔民或商船,在九江至南京的水域段活动。

     漕帮的势力范围广泛,遍布多个山头。

    在南京、扬州和镇江三地同志会的共同努力下,已经查明,那些劫掠金山商船的漕帮据点位于南京。

    漕帮的头目姓丁,名力,他们的据点具体位于漕运枢纽的浦口东门左所大街。

    左所大街作为南北物资的集散地,配备了商行、货栈、码头等多种设施,漕帮成员经常在这里进行货物的装卸、交易以及帮派之间的联络,严格来说,这条街完全属于漕帮的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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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三年二月初十五,色初降,左所大街的青石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