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致命的桃色陷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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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五人一起下井,在昏暗的矿井中,罪恶的黑手悄然伸出。

    其他四人趁李子华不备,举起事先准备好的大铁锤,狠狠地砸向他的头部和背部。

    瞬间,李子华倒在血泊之中,生命戛然而止。

    为了掩盖罪行,他们引爆炸药,试图将这场谋杀伪造成矿难事故。

    爆炸声在矿井中回荡,仿佛是李子华生命消逝的悲歌,也掩盖了犯罪分子的狰狞面目和罪恶行径。

     在事故发生后,就轮到家属们登场了。

    王正秀与李子华相处了一段时间,对他身上的明显特征了如指掌,比如手臂上的纹身和后背上的黑痣。

    她将这些特征详细地告知了冒充罗石勇家属的人,使得他们在与矿主交涉时,能够顺利证明自己就是死者的家属。

    他们自信满满地认为,这一切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赔偿金即将到手,却没想到,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矿主刘某看在眼里,最终因自己的破绽而落入法网。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这并非一起孤立的案件,而是一个犯罪团伙长期作案的其中一环。

     以张伟兰为首的这个犯罪团伙,内部成员多达21人。

    他们在2011年到2012年间,如同隐藏在黑暗中的恶魔,连续作案四起,残忍地杀害了四条鲜活的生命。

    每一起案件,他们都采用了相似的作案手法,精心策划,步步为营,将罪恶的黑手伸向那些无辜的打工者。

     他们的整个犯罪计划实施得环环相扣,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宛如一部精心编排的罪恶剧本。

    在李子华之前的三起案件中,他们先是选定目标,利用受害者的单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其诱骗至陷阱之中;然后选择管理松散的小型矿井作为作案地点,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最后在矿井中残忍地杀害受害者,并伪装成矿难事故,让家属前来骗取赔偿金。

    由于矿主们害怕惹出事端,往往对死者的状态没有进行严格检查,这使得这些犯罪分子屡次得手,愈发嚣张跋扈。

     据了解,他们每成功作案一次,参与作案的每个人就能分到3万-4万元不等的赃款,而亲自举锤杀人的凶手还能多拿1万。

    在金钱的诱惑下,他们丧失了人性,变得冷酷无情,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便轻易地夺走他人的生命,将罪恶的种子播撒在每一个角落。

     然而,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2015年5月,经过两级法院的严格审理,这起案件终于迎来了公正的审判。

    张伟兰和四名直接实施谋杀的犯罪分子,双手沾满了鲜血,他们的罪行不可饶恕,被依法判处死刑。

    那冰冷的手铐和庄严的法庭,成为了他们罪恶行径的终点。

    其他参与犯罪的成员,也都根据各自的罪行轻重,被判处了几年到十几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他们将在监狱中,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反思自己的罪恶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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